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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二)----马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发布时间: 2021-02-19

 一、案件基本情况

马涛等16涉黑案是武功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后办理的第三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马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西安市区及周边县区,通过开设赌场抽头非法获利,以黑护赌、以赌养黑维护赌场利益。数年来,通过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致2人重伤,6人轻伤,非法获利七百六十万元,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恶劣影响。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15人,向人民法院起诉16人。2020年9月30日,武功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马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6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罚金15万元;其他1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四个月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宣判后仅有一人认为罚金过高提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原判决生效。 

二、案件基本情况及特点 

1、组织体系严密 

2016年以来,马涛通过同乡以及前科劣迹人员为招募对象,吸收和发展成员14人,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骨干人员相对固定,马涛是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该组织为成员发放固定工资,分工明确,有组织地大规模从事开设赌场犯罪活动,对西安市及其周边的地下赌场行业形成非法控制。 

2、组织成员低龄化 

组织成员普遍年龄小,文化程度低,平均年龄30岁,最小的19岁,大多数来自农村,初中毕业或肄业后便开始混迹社会,严重缺乏法律敬畏,参加马涛黑社会组织后肆无忌惮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敛财手段恶劣 

长期以开设赌场,聚众赌博为业,通过抽头渔利,赌场放高利贷,快速获取非法利益。同时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有组织暴力犯罪保证赌场安全,维护赌场利益。 

4、现实危害性大 

组织成员持有砍刀等管制刀具,实施大规模的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经常在交通主干道闹市区等公共场所实施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三、案件办理的主要做法 

1、依法办案,不枉不纵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反复研判案情,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全面审查个案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重点厘清每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犯罪事实,每起犯罪事实中嫌疑人的具体行为、所起作用和分工等。 

2、释法说理,推进全案认罪认罚制度 

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官耐心听取犯罪嫌疑人和律师的意见,详细阐述量刑细则的规定,使全案量刑公开透明,最终使每一名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自愿认罪认罚。 

四、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1、专项斗争成果深入人心 

马涛案公开开庭审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20名群众到庭旁听,社会各界认为该案的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好,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果充分认可。 

2、惩戒教育效果明显 

马涛黑社会组织作恶多端,最终受到法律严厉制裁,强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检察官在起诉环节的法制教育和释法说理,1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认罪认罚,宣判后仅有一人上诉后又撤回上诉,最终全案被告人全部认罪服判。 

3、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着力开展“一案一整治”,对案发地相关部门和镇办在监管方面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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