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保护职能,服务武功文物保护事业,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与武功县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国有文物保护、建立信息共享及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旨在推动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
武功县位于关中腹地,自秦孝公设县以来,距今已有2300多年历史,作为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武功县地上地下文物资源十分丰富。全县境内有文物保护点146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处。
今年4月,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该院第二检察部加强与县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工作。该院干警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同志实地走访查看了武功县境内的报本寺塔、城隍庙、苏武墓、姜嫄墓等文物保护点,了解该县文物保护工作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摸排文物保护领域案件线索,为下一步办理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奠定基础。
文物作为历史的物质遗存,是我国悠久文化的见证和重要载体,是维系中华民族团结统一的精神纽带。武功检察院将认真施行《关于加强国有文物保护、建立信息共享及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积极践行文物保护公益监督职责,倾力守护历史文化遗存,为县域文物保护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