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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3-25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 

  ()、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查活动监督。 

  ()、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依法处理举报线索,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 

  ()、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负责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检察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负责检察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地方党委、上级人民检察院管理本院检察人员,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一)、规划落实检察机关财务装备工作,开展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检察技术工作。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 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监督、审查、起诉三项基本职能,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四场攻坚战”,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补短板,提质效、树形象,全力争创一流检察业绩、锻造一流检察队伍,为加速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全面建成“两富两美”小康武功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用新时代依法治国战略新要求武装头脑,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准确把握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标县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充分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等工作,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水平。 

二是坚持以社会和人民安全为中心,更加注重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协助做好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工作;全面落实“六反十打”安排部署,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秩序;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努力减少和遏制涉法涉诉信访。 

   三是坚持全面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建立完善以侦查监督、公诉、刑罚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始终把人民群众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强化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厉打击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黑恶势力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努力给人们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坚持创新驱动,深化检察改革。坚决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做好职务犯罪侦查预防部门转隶工作,探索建立监察与检察的司法衔接机制,继续在反腐败工作中主动担当、勇于作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院领导班子入额检察官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使领导干部直接办案成为常态,为全院检察人员树立标杆和表率。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积极应对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检察职能调整问题,对现有人员进行优化整合,最大程度提升改革效能。 

   五是坚持以从严治党与治检为保障,更加注重规范司法、接受监督。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把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根基;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县委实施办法,坚决整治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问题;落实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监督,尤其是主动接受和适应监察委员会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8年底,本部门政法专项编制 38 人,实有人员47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 6 人、工勤人员 8。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2 人。(见下图)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5台(套)。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9.45万元 

   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检察监督主业,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发挥侦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审查逮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素质。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 年陕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收入合计829.45万元,比2018年减少63.3万元,减幅为 7%,减少原因为加强控制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口径变化。 

2019年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支出829.45万元,比2018年减少63.3万元,减幅为 7%,减少原因为加强控制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口径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武功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9.45万元,比2018年减少63.3万元,减幅为 7%,减少原因为加强控制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口径变化。    

财政拨款支出829.45万元,比2018年减少63.3万元,减幅为 7%,减少原因为加强控制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口径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9.45万元,比2018年减少63.3万元,减幅为 7%,减少原因为加强控制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标准预算口径变化。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合计829.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58.41万元,比 2018 年减少151.84 万元,减幅为18%,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养老住房公积金列支减少,造成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支出为35.84 万元,比 2018 年减少39.16 万元,减幅为52%,减少原因,市财政局对公用经费基数进行调整。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35.2万元,比 2018 年增长127.7万元,增幅1700%,增幅原因将增加临聘书记员劳务费、单位取暖费、检察业务宣传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纳入到专项支出中。 

   1)公共安全支出预算703.06万元,比2018年减少149.79万元,减幅为17.56%,减幅原因为将养老、医保单独列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02万元,比2018年增加70.02万元,增幅100%,增幅原因今年将此项目单列出来。 

3)卫生健康支出20.91万元,比2018年增加70.02万元,增幅100%,增幅原因今年将此项目单列出来。 

 42019年预算住房保障性支出合计35.46万元,比2018年减少4.44万元,减幅11%,减幅原因人员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98.82万元,全部为人员经费支出,比 2018 年减少137.26万元,减幅为18.6%,减少原因为人员减少及社会保障缴纳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5.59万元,比 2018 年增加84.69万元,增幅为70%,增加原因增加临聘书记员劳务费、单位取暖费、检察业务宣传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4万元,比 2018年减少10.73万元,减幅为30%,减少原因减少抚恤金和医疗费补助。 

4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的列权责发生制核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 2018年持平,持平原因无出国需求,故未作安排。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 2018年减少2.1万元,减幅为51%,减少原因为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在机关食堂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 2018年减少35.5万元,减幅为87%,减少原因职能划转,费用降低,严格控制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与 2018年持平,持平原因车辆已满足单位需要,故无购车需求。会议费 0 万元,与2018年持平,持平原因会议多为视频会议,故未做安排。培训费0 万元,与 2018 年持平,持平原因培训主要是办案业务培训,在办案费列支。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019年本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84 万元,比 2018 年减少39.16 万元,减幅为52%,减少原因,市财政局对公用经费基数进行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侦查监督办案费,反映对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2、执行监督办案费,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附件: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2019 年预算报表 

  

  

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检察院 

2019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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