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提示: 法院判决不是一纸空文,拒不执行终将付出惨痛代价!7月3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批准逮捕。张某在民事判决生效后,不仅未履行法律义务,更拒不申报财产、拒绝上交法院查封的车辆,致使判决“沉睡”无法执行。此案为所有民事被执行人敲响警钟:藐视法律、规避执行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一、案情回顾:视法律为无物,终陷牢狱之灾
2024年4月,武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明确要求张某履行偿还款项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义务,对法院的多次催告置若罔闻。法院依法向张某发出《财产报告令》,要求其如实申报名下财产,张某故意隐瞒其财产状况,拒不向法院提交财产报告,法院已依法对张某名下车辆进行查封,但张某仍实际控制该车辆,拒不交付法院处置,意图逃避执行。
张某的上述行为直接导致民事案件胜诉的债权人合法权益无法实现,严重损害司法权威。经公安机关侦查,武功县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等待张某的将是刑事审判与严厉惩处。
二、以案说法:为何张某的行为构成犯罪?
关键点1:拒报财产是明确的犯罪情节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法释〔2015〕16号)明确列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属于“情节严重”范畴。
关键点2:拒交查封车辆属“故意隐匿财产”
法院查封的财产,被执行人负有保管义务且不得转移、处置。张某拒不交出车辆,本质是故意隐藏可供执行财产,阻碍法院强制执行,直接满足“隐藏财产”入刑要件。
关键点3:“拒不执行”的阶梯式法律责任
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义务,首先会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如果拒报财产、拒交查封物会被法院处15日以下司法拘留,在经过民事强制升级处罚后仍不改正,就涉嫌拒执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已越过“民事违法”阶段,直接触刑!
三、检察官警语:所有被执行人都需“三做到”
此案警示所有负有履行义务的公民、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1、做到主动履行生效裁判义务
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国家强制力,逃避毫无意义,只会加大成本、扩大风险!
2、做到如实、全面申报财产
收到法院《财产报告令》后,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如实申报所有财产(含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隐瞒即违法!
3、做到配合法院查封、扣押措施
对法院查封的财产(如车辆、设备、房屋),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毁、不得转移、不得变卖,并按要求移交法院处置!拒不交付=主动入刑!
四、法律贴士:拒执罪,离你并不远!
哪些“踩坑”行为易构成拒执罪?
1.虚假报告、转移微信流水给亲友账户使用
2.房产过户给子女、“假离婚”转移资产
3.拒交法院已查封的车辆、机器设备
4.被司法拘留后仍拒绝履行义务
5.借用他人名义代持股权、收取租金
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会判多重?
情节严重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者: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会缺席! 张某的案例正是对所有“老赖”的终极警告:企图以隐匿财产、拒交财物、虚假报告等方式逃避执行,终将被法律戳穿伪装,面临刑事追责、身陷囹圄!武功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亮剑拒执犯罪,坚决捍卫司法尊严,守护人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