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一种操作简单、速度快、短途出行十分便利的交通工具,上班上学、出门上街、外出办事,俨然成为人们出行的“必备神器”,受到广大群众喜爱的同时,也引起了小偷的注意。电动车盗窃成功率较大、危险系数和被识破的几率较低,因而成为小偷眼中 的“香饽饽”。这不,60岁的张某某就格外喜欢盗窃电动车,最终再次将自己送上了法庭被告人的位置。
2023年8月8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一起张某某涉嫌盗窃罪的案件。庭上,被告人张某某痛哭流涕的不停说着“这次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不该盗窃别人的电动车......我给子女抹黑了......”
案情回顾
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周至县、武功县多地转悠,看见路上电动车要是未拔钥匙,就心生贪念,趁四周无人,将电动车盗走,随后出售给他人,经审查,其先后盗窃6次,共盗窃6辆电动车,经武功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鉴定,6辆电动车共计价值6683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能追回的电动车返还给被害人,张某某的家属也向被害人进行了退赔,并取得了谅解。
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近日,盗窃电动车的案子时常发生,一些群众防盗意识不强,随意将自己的电动车停放路边,甚至连钥匙也不拔,这很大程度上给小偷提供了便利。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
1、要文明规范停车。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不要随意把电动车停在外面,出门办事尽量把车停在有监控或有人看管的地方,不要把电动车停在偏僻的角落。
2、离车上锁。离开车子的时候不要怕麻烦,要随时随地锁车,即使在视线内,也要上好锁,同时切记,离车时一定要拔钥匙,避免给小偷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