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由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康某仁等23人开设赌场案在武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本次庭审持续五个小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15人旁听了庭审。
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初至9月12日期间,被告人康某仁伙同张某联(未到案)分别在武功县小村镇5处偏僻地点以押宝摇单双的方式组织他人进行赌博,并抽头渔利,持续开设赌场共计130余场次。被告人康某仁以营利为目的,纠集康某勃等22人为赌场接送参赌人员、放哨、赔注、放账等,各被告人的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本案犯罪事实进行举证、示证,举证过程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充分发挥了各项证据的证明力;发表公诉意见层次清楚,说理透彻;答辩有理有据有节,有力地指控了犯罪,达到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下一步,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履职,不断加强对开设赌场犯罪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研究;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法治化建设,使开设赌场犯罪无处遁形;加大对于开设赌场犯罪的预防,通过以案释法说理,揭示赌博的危害,引导人民群众及时识别赌博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向赌博说“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