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实施意见》确定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的概念界定、主体范围、案件范围、具体程序以及督促落实、跟踪回访、联动协作、保障机制等相关事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为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此次会签工作是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打造“武检美阳”未检品牌的重要举措之一,该院将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为依托,着力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体系建设,凝聚教育、妇联、团委、民政、关工委等各方面力量,依法有序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