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8日上午召开的武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史盟献向大会作了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以来,武功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县十七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争创“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业绩”为目标,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坚持与武功发展同频共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武功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五年来,该院先后获得“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先后有31个集体、4个办案组和35名干警受到省、市、县表彰奖励。
五年来,该院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505件901人,提起公诉683件1201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118人,起诉16件135人,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质效核心评价指标“案件-比”达到1:1.08。成功办理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蔡国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案57名被告均认罪认罚,服判不上诉的经验做法被陕西省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新闻发布会上予以介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40人,起诉45人。附条件不起诉5件12人,开展心理辅导7次,亲情帮教12人次。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所有员额检察官全员参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70余场次,受教育师生5万余人次。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1件被咸阳市院评为优秀案例。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对1起涉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支持起诉,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10万余元。通过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劳动争议案件2件,为25名农民工讨薪17.9万元。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国有资金407.23万元,复垦耕地85.15亩,治理被污染土壤64亩;督促清理各类垃圾179.7吨,固体废物149.5吨;督促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企业6家、违法企业5家。1件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后投资20余万元,帮助97户383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件56人,救助资金34.2万元,彰显了检察温度,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今后五年,该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大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为建设“三强四美”现代化新武功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