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武功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挖执法司法领域长期存在的难点与堵点问题,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路径,全力推动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效果的深度融合,力求实现两者效能的最大化发挥。
全面精细审查,做实行刑衔接
2024年,武功县检察院办理14件交通肇事罪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以检察意见督促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被不起诉人及时进行行政处罚,实现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紧密衔接,形成完整的法律责任闭环。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办案组经研判分析,认为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交通执法环节存在潜在问题,部分交通肇事违法行为人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其机动车驾驶证未能及时被依法吊销。这一漏洞使得违法行为人被法院判处刑罚后依然能够继续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危及社会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也极大损害了道路交通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该院遂依法进行监督。
“检察+大数据”,助力依法行政
武功县检察院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推动“检察+大数据”创新应用模式。一方面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提取该院办理的涉交通肇事罪已被法院作出判决人员信息;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调取武功县近五年内被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信息,将这些数据上传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进行深度比对分析,筛选出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未被吊销驾驶证的监督线索31条。经调查核实,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6份,促推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确保罚当其责。同时,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政监管漏洞,该院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着重督促交管部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开展执法活动自查,及时堵塞监管漏洞,提升执法人员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提高交通安全执法质效。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内容,积极采取行动,全面排查未及时履职原因,建章立制弥补刑事判决信息沟通不畅的漏洞,确保在法院判决后能够及时吊销相关人员的驾驶证。
凝聚监督合力,深化社会治理
武功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效果,深化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构建行刑反向衔接新模式与新机制,牵头与武功县公安局等10家行政机关共同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该《意见》经武功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这一长效机制的建立打破了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高效共享。通过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协作配合,有效提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整体水平,在推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力服务和保障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