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3731183 举报专用电话: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高质效办案故事汇|迷途少年因爱生盗 检察力量为爱护航

发布时间: 2024-07-29
  

“我今年参加高考了,我是体育特长生,已经被心仪的学校录取,现在迫不及待要过大学生活了。”在最近一次的回访中,小华激动地说道,“谢谢你们给我的机会”。挂掉电话,我又回想起那一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

  小华、明明和阿杰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平时都非常痴迷于摩托车,经常一起探讨摩托车相关的知识,为此,小华和明明都让家里给自己买了一辆摩托车。这天,三人相约一起来到咸阳兜风,小华和明明都骑着自己的摩托,阿杰没有摩托,只能让明明搭载自己,看着同伴的摩托,阿杰非常眼馋。

  晚饭后,三人准备返程回到西安,这时阿杰发现路边停了一辆灰黑色摩托车,想要拥有一台摩托车的心情瞬间战胜了理智,他向其他二人提议一起将摩托车偷回家,三人一拍即合于是进行了简单分工,由小华望风,明明用打火机照明,阿杰实施盗窃,三人就这样发动了路边的摩托,将摩托车骑回了西安。

  三人没想到的是,事情仅过了两天就败露了,公安机关在阿杰所住小区地下停车场内查获了被盗摩托车并将阿杰抓获,小华也在父亲的陪同下自首。明明是三人共同实施的盗窃案,为什么只有小华一人被移送起诉?原来,明明和阿杰在作案时不满16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构成盗窃罪。我们第一次见到小华的时候,他表现得很抵触,他想不通,为什么三个人一起偷的摩托,只有自己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自己也只是帮忙放风而已,“这不公平”小华嘟囔着。

  我们立马对小华开展了释法说理,向他释明了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又向他解释清楚了虽然他只是实施“望风”行为没有实质上的盗窃行为,这依然参与到盗窃犯罪中去了,为盗窃行为提供了帮助,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过长时间的交谈,小华低下了头“也不能怪别人,是我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没有遵纪守法”。

  从这次的交谈里,小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们也对小华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小华是一名高中学生,平时在学校表现良好,也很乐于助人,这次是“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除了惩罚之外,我们是不是要更重视“教育、感化、挽救”,给这个“迷途少年”一次机会呢?经过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我们考虑,是否可以对小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我们先拨通了被害人的电话听取意见,“我人在外地,没空跟你们说这些!”被害人的语气生硬,听到这里,我们的心也跟着揪了起来,能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于小华也是从轻情节,可能会影响对小华的量刑测算。

  在我们的劝解下,被害人终于表态愿意沟通,我们向被害人介绍了案发的经过,也告知了小华的实际情况,最后,我们转达了小华的歉意,“摩托车也找回来了,我也没什么损失,毕竟还是个孩子,我愿意谅解他,给他一次机会”,被害人最终这样说道。

  一周后,我们召开了一场不公开听证会,会上我们介绍了小华涉嫌盗窃案的案情、展示了证据,就是否对小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听取意见,公安机关承办人、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分别发表了意见,表示同意检察机关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给小华一个重新来过的机会。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叔叔阿姨对我的希望”,听证会的最后,小华真诚地表态。

  我们对小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了六个月监督考察期,但案件的办理远没有结束。小华作为未成年人,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资格,而家里却给他购买了摩托车,这反映出父母对孩子的疏于管控和一味纵容,也正是这种“宠溺式”教育最终导致孩子付出了“青春的代价”。于是,我们针对小华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向他的父母印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指导他们科学进行家庭教育,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在关注孩子物质需求的时候也要关注其心理动向,对于不良的倾向要及时加以制止。小华的父母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配合检察机关积极对小华进行观护帮教,顺利度过了监督考察期,最终我们对小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不起诉决定。

  通过回访,我们了解到现在的小华和父母无话不谈,不再一味向父母伸手,也学会体谅父母的不容易,父母也不再溺爱小华,“小华现在很听话,不再和那些朋友来往了,假期也不再出去瞎逛,现在的假期都在帮着家里的饭馆送外卖。”说到这里,小华的父母感到十分欣慰。

  朝气蓬勃是未成年人的代言词,大多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理并不困难,难的是如何让涉罪未成年人担负起相应责任的同时还能保持那一份“朝气”,保持对生活的热爱与向往,从小华的笑脸上,我看到了答案。今后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我们将坚持贯彻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更多迷途的孩子回归人生的正轨,真正让每一个未成年人都能在阳光下健康茁壮成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