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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检察院2024年第一季度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4-26
  

“三个规定”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内容,对维护司法公信力具有重大意义。2024年,渭城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通过填录培训、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增强“逢录必问”的自觉性,有力维护司法公正。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情况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一季度,渭城区检察院共填报重大事项24件,其中院领导填报4件,占16.7%;部门负责人填报6件,占25%;员额检察官填报4件,占16.7%;检察官助理填报3件,占12.5%;其他检察人员填报7件,占29.1%。

  渭城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坚持逢问必录,落实落细“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填报制度,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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