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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检普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520”关于爱的规则

发布时间: 2022-05-26

  “520”有着关于爱的美好寓意 而爱则是维系婚姻家庭关系不可或缺的润滑剂。婚姻家庭关系作为个人最重要的关系之一,下面由渭检干警带你一起看看《民法典》之中关于爱的规则。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良家风写入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法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重要体现良好的家风能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让“爱”更团结。

  2.缔结婚姻关系,当事人应当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不受外力干预和强制,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意愿的自由。当“爱”符合法律规定时,可以自愿结婚,受到法律的保护。

  3.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目前社会上经常发生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现象。离婚无疑是对“爱”最严重的一次伤害,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不仅是夫妻双方给自身感情进行检视的机会,更是给“爱”一个机会,让婚姻中的男女双方冷静协商,妥善解决婚姻内存在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4.新增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保护交易相对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在婚姻关系中,爱更是一种责任。《民法典》明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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