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3731183 举报专用电话: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渭城检察: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发布时间: 2022-02-28

  2月24日,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曹宁、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焦晶一行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督导检查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落实工作。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孟新全及相关人员参加座谈。

  会上曹宁指出,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进一步主动规范和约束检察履职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刑事检察部门要组织办案人员认真学习《同录规定》,加强对同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重点从同录场所和同录设备的保障、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商、人员培训、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认罪认罚同录工作顺利开展。

  孟新全表示,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印发后,渭城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立即组织干警学习,积极探索试行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已在1月首次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初步适应了在镜头下办案。下一步,刑事检察部门将推进落实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全面开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和值班律师的诉讼权利,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案质效,让每一件认罪认罚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