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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检察院开展首次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

发布时间: 2020-11-18
  

    为促进侦查讯问规范进行,依法及时排除非法证据,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制定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制定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近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首次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

  11月9日,该院第三检察部收到区公安分局移送陈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即将侦查终结通知书,立即启动对该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依法调阅了公安侦查案件卷宗、讯问视频光盘、犯罪嫌疑人入所体检材料等、听取了辩护律师意见。11月11日,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进行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询问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向其宣读了重大案件讯合法性核查权利义务告知书、重点询问了公安机关在讯问过程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取证行为。经核实,该院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不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同时将结果告知区公安分局。

 

  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是指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依法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确立,对于进一步规范侦查机关的侦查取证行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具有重大意义。该检察院将切实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加强与侦查机关沟通协商,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积累核查经验,制定、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侦查机关依法、文明办案,防止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行为发生。(作者:第三检察部:刘明琛   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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