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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朝雨】构建“附条件不起诉+”模式 提升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 2023-10-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咸阳市渭城区检察院“渭城朝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立足未检综合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构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模式,积极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实现涉未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

  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进行不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辩护律师、被害人或近亲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等共同出席进行监督评议。由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情况和家庭监护情况进行介绍,阐述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检察听证传递司法温度,让附条件不起诉权在阳光下运行。

  附条件不起诉+训诫教育

  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时,由承办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依次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教育,分析其犯罪行为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帮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引导其真诚悔罪、积极改正,保证其在监督考察期内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附条件不起诉+家庭教育指导

  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对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亲职教育,有针对性地制作《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督促法定代理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帮教和监督考察工作,帮助引导涉案未成年人早日回归人生正途。

  附条件不起诉+追赃挽损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涉及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案件,将赔偿谅解、矛盾化解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审查的必审事项,对于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和赔偿意愿,但尚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按照双方意愿进行调解,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化解双方矛盾,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

  附条件不起诉+跟踪回访

  对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涉案未成年人不定期开展跟踪回访,详细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悉心指导和详细解答。向被不起诉人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法律知识,帮助其自觉学法守法,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回报父母和社会,用法律指引今后的人生道路。

  附条件不起诉+法治教育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形式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以“线上+线下”模式开展普法活动。线上在渭城检察微信公众号设置渭城朝雨未成年人法治宣传专栏,普及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展播未成年人保护微电影等。线下以青少年教育基地为依托,组织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集中观护帮教,帮助其增强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切实提升涉案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质效。

  下一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办案始终,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更加关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矫治,汇集多方力量把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做细做实,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照亮迷途少年回归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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