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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检察院参与并监督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发布时间: 2019-12-30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12月25日,渭城区检察院参与并监督区司法局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此次活动以警示教育为形式,通过社区矫正专项考试全面提升社区对象接受矫正,认真悔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考试内容从社区矫正要求、矫正意识、思想状况等方面进行统一命题,采取集中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察《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陕西省社区服刑人员积分考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相关内容。

  考试过程中,渭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李辉同志对照社区矫正对象花名册查阅参考人员名单,检查矫正对象出勤率;巡视“考场”查看社区矫正对象对于专项警示教育内容掌握情况。真正做到从“书面监督”到“公开监督”,及时掌握区司法局真实监管质效。

  通过直接参与区司法局监管活动的监督方式,不仅可以真实感受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成效,还可以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效力,更好促进司法局严格进行监管执法。真正做到监督单位与被监督单位“双赢多赢共赢”。

  以后渭城区检察院将继续通过多形式、多视角的监督方式更多的参与到区司法局日程监管教育活动中去,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延伸监督触角,切实履行检察监督义务,为辖区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作者:李辉 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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