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党员干警前往咸阳革命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 检心护忠魂”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实地祭扫、重温入党誓词、专项工作“回头看”等,缅怀革命先烈,检视英烈保护成效,将清明追思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以实际行动捍卫英烈荣光。
实地祭扫 赓续精神血脉
在庄严肃穆的烈士墓前,党员干警庄严肃立,列队鞠躬默哀,并向李培林、郭振海等英烈敬献鲜花,以此表达对先烈的深切缅怀。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立伟带领党员干警面向党旗,重温“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铮铮誓言。
专项工作“回头看” 守护烈士荣光
“几年前这两座墓还散落在荒野,如今集中管护让烈士有了庄严归宿。”曾参与迁葬工作的检察官感慨道。
2021年8月,检察机关在专项巡查中发现,北杜街道齐村李培林烈士墓、周陵街道郭旗寨村郭振海烈士墓长期散落荒野,存在管护缺失问题。依据“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经与行政部门、烈士亲属多次协调,最终将两位烈士墓迁入咸阳革命烈士陵园,烈士英灵终得安息。
祭扫仪式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对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情况开展实地核查。
此次主题党日将清明祭扫与履职“回头看”深度融合,既是对革命先烈的深切告慰,更是对检察初心的生动淬炼。渭城区检察院将持续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烈士生平
李培林烈士(1915-1947)
咸阳市渭城区北杜乡齐村人。1934年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加入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后就读抗日军政大学。1938年起在渭南、咸阳、长安等地从事抗日宣传与教育工作,1947年2月被捕,同年农历五月初二牺牲。
郭振海烈士(1924-1947)
咸阳市渭城区周陵乡郭旗寨人。1939年考入咸阳县立学道门高小,194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国民党第38军35师潜伏期间为边区输送物资、传递情报。1947年2月被捕,同年农历五月初二就义,年仅23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