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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24-01-30
  

2023以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填报指引、狠抓责任落实、深化对外宣传等多举措持续深入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将第四季度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第四季度,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共报送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1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0件,占比24%;其他检察人员填报31件,占比76%2023年全院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90件。

  下一步渭城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逢问必录、该填必填、应填尽填”要求,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更有信心、更加满意。欢迎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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