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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慧眼识别“帮信” 拒做犯罪“帮凶”

发布时间: 2025-06-30

   “兄弟,我的银行卡被冻结了,借用你的银行卡,请放心,不白帮忙的,给你几百块的好处费,是毛毛雨啦!”“求助帖:谁有闲置的手机卡、银行卡,高价回收!”“高薪兼职:只需动动手指代收款转账,轻松日结高薪!”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大家都遇到过上述情形。只是出借个银行卡、出售个闲置手机卡,只是给朋友帮个小忙,看起来都是“无伤大雅”的行为,但是却触犯了法律红线,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今天,就和大家聊聊,什么是“帮信罪”?怎样远离此类犯罪? 

  一、案例简述 

  某日,王某收到一条短信,“日赚288,点击链接即可实现暴富梦想”,短信中附带了网址链接。王某点击该链接后,进入了一个赌博网站,在该网站中玩赛车游戏一个月,输了近八万余元。王某注意到同在该网站赌博的李某总赢钱,所以王某就问李某有什么赚钱的方法。李某称可以收银行卡刷流水,一天能挣二、三百元。后王某按照李某指示,给李某提供银行卡刷流水。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被判处罚金一万元。 

  二、“帮信罪”的基本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里的“明知”,是概括的明知,并非具体的明知。即不要求确切知道上游具体实施的是何种类的犯罪,只要能认识到对方可能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就符合“帮信罪”中关于明知的认定。 

  “帮信罪”中的帮助行为,包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符合立案标准的“情节严重”,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等。 

  三、帮信罪的常见情形 

  1. 出售、出租“两卡”:“两卡”即银行卡和电话卡。很多犯罪分子会以高价收购银行卡和电话卡,用于实施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 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例如利用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账号为犯罪分子收款、转账;在犯罪分子取款、取现时提供刷脸、输入密码等帮助行为。 

  3.技术支持与维护:例如提供网站搭建、服务器维护或托管、程序开发、互联网接入、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行为。 

  4.广告推广:提供广告宣传、推广引流等宣传推广行为。  

  四、如何避免陷入帮信罪 

  1.精准识别“帮信”犯罪行为。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清楚认识到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切勿心存侥幸。 

  2.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U盾等重要个人信息物品,不出租、出借、出售。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要及时采取挂失、报警等措施进行补救。 

  3.警惕高额回报诱惑:对于那些轻松就能获取高额报酬的“兼职”“工作”,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天下不会掉馅饼,只会有陷阱。保持头脑清醒,避免落入圈套。 

  4.提高警惕及时举报!如发现身边有人从事收购银行卡、手机卡等可疑行为,或遭遇疑似诈骗、被要求提供账户协助转账等情况,请立即拨打110报警或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举报!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此类犯罪,司法机关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严打态势。国家公民要深刻理解法律、敬畏法律,增强法治意识,精准识别“帮信”犯罪行为,不做犯罪的“帮凶”。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守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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