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县检察院积极落实《陕西省检察机关开展“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方案》,在辖区内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
该院检察干警对三原县古树名木逐一排查后发现,部分古树保护存在未依法悬挂保护牌、古树树冠垂直投影向外五米范围内地面被硬化、堆放易燃物等问题。1月17日上午,三原县检察院就发现的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问题召开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杨新荣主持,市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市院指派的听证员组成听证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列席会议,县林业主管部门代表参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相关古树名木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对存在问题进行证据展示,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了补充说明,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进行了提问,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进行闭门评议,一致同意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其保护工作是国家高度重视的“国之大者”。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宣告送达方式,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升古树名木保护治理效能,让古树名木得到更好保护。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