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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开展
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9-03-14

为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成果,根据《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和要求,院党组决定在全院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从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敬畏和思想自觉,把集中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作为改进党风检风、从严管党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出明显成效。

二、整治时间

201812月至20192月底

三、整治范围和问题

专项整治在全院机关党员干部、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中开展,以科级领导干部、执法办案一线为重点。

主要整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包括“红包”、礼品、消费卡、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财物。重点整治以下几类问题。一是借年节假期、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之机,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二是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三是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四是对领导干部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的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珍珠宝石、名瓷名画等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四、具体措施

(一)组织专题学习。要组织专题动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党纪法规,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通知》精神,认真学习中省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干部广泛学习、收看警示教育材料和宣传片,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二)努力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我院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工作举措、工作进展的报道力度,强化对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的解读,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工作氛围。违规收送礼金举报电话、上缴礼金专用账户要在我院检察网站滚动播出。

(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院党员干部要对照集中整治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违规收受、占有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要自行清退。领导干部要带头自省,全面自查自纠,坚决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和物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写出个人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于2019218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县纪委和院纪检组。

(四)作出公开承诺。领导干部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其他党员干部要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公职人员要在年终总结会上,公开对组织或单位作出自觉接受监督、决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并填写《拒绝收送礼金承诺书》,公开承诺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为自查自纠报告的一项内容一并上报。

(五)自觉主动上缴。集中整治期间,省纪委监委设立全省统一专用账户(户名: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7867 0188 0000 0584 6,开户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用于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党员干部对以前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或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要如数上缴到省纪委专用账户或院纪检组。对主动上缴礼金和物品有关情况,纪检组要认真登记,依规依纪处置。

(六)严查典型问题。坚持“收送一起查”,对不主动清退、拒不纠正的,从严惩处。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坚决按“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查快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注意区分时间节点和问题性质,综合运用约谈提醒、谈话函询、审查调查等方式,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七)建立长效机制。纪检组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婚丧喜庆等个人事项,采取事前提醒、随机抽查、情况说明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督促院办公室加强财务监管,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斩断用公款送礼的资金渠道。要综合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等方式,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到对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严格、精确、有效监督,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压实责任,决不能做虚功、走过场,要将此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将活动要求传递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全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各项要求,严格对照活动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消除“零上缴”“零查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的重要内容,采取留痕倒查、实地蹲点、重点抽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纪检组要实时随机开展督导,紧盯问题线索处置、核查调查质量、审查调查力度等,传导责任压力。

(三)及时报告情况。按照县委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定期报告情况制度,院纪检组每月10日和20日报告前两周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主动上缴、线索处置、案件查处、明察暗访等情况。201931日前,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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