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聚焦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规范司法精细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据市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正在进行的作风教育再整顿活动,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贯彻新理念新要求,推进规范司法再深化”专项教育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及全省检察机关“一核引领、双轮驱动、多点突破”工作思路,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以转变执法理念为切入点,以规范司法行为为着力点,以提高办案质效为落脚点,通过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讨论、查摆、整改,切实把规范司法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疑惑困惑释透、努力方向议清、制度机制健全,推动执法思想进一步统一、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主要内容
按照省院《关于报送职务犯罪不起诉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针对可能存在的违反办案规定和自侦案件不诉率高、超期办案以及捕后轻刑化高等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规范司法方面存在的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监督不严格、法律文书有瑕疵、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等“久治不愈”的老问题和新形势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从业务看政治”意识不够强、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开展法律监督不到位等新问题,并下大气力加以整治和规范,努力使司法办案更加符合法治规律、司法行为更加符合法治规范、检察监督更加符合法治需求,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教育活动从12月10日开始,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学习阶段(12月10日至13日)
要在作风教育再整顿活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检委会专题学习、部门集中学习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学习与规范司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高检院、省院有关文件要求等内容。通过学习切实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深刻领会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和执法办案新理念,真正弄清规范司法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各业务部门要在学习的基础上,围绕如何深刻认识深化规范司法的重要性,如何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如何建立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如何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等开展讨论交流,分管院领导要全程参加业务部门学习讨论,检察长重点参加刑事检察部门的学习讨论,学习讨论要有记录。
(二)查摆剖析阶段(12月13日至16日)
要围绕推进规范司法精细化常态化,采取个人查、领导点、组织议等方式,深入开展“五查五看”:查思想,看是否牢固树立“规范司法永远在路上”理念,有没有习以为常思想、懈怠心理和厌烦情绪等问题;查办案,看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文明、不规范、不理性、不平和,不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以及规范司法机制不健全、相关规定制度落实不到位、案卡填写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案件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查管理,看是否存在案件管理不规范,对司法办案的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审查不及时、不严格,有没有建立检察官司法办案档案,有没有把规范司法、案件评查结果运用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等问题;查素能,看是否存在执法办案程序和落实司法责任制新要求不熟悉,本职业务不精通,岗位技能不熟练,依法独立规范办案和化解矛盾能力有欠缺等问题;查作风,看是否存在司法作风不严谨、不细致,接待群众、律师态度生硬、推诿拖延等问题。
查摆剖析要坚持见人、见案件、见原因、见整改措施、见整改结果、见责任追究、见经验教训及制度完善等“七见”标准,坚决杜绝敷衍塞责、遮遮掩掩现象。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要对照“五查五看”认真撰写自查材料,部门负责人要对每名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规范司法及执法素能做出评价,分管院领导对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规范司法及执法素能作出评价,作为绩效考核参考依据。
(三)整改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底)
要依据查摆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具体化,可操作。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对个性问题、个案问题或可以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共性或者一时难以解决的倾向性问题,要集体研究、专项整治。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24日至31日)
要围绕执法办案程序化、监督管理精细化、规范司法常态化,突出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和明责、履责、督责、追责等事项,建立健全办案流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同时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全面提升规范司法制度化精细化水平。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这次专项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市院整改要求的具体部署,是推动解决制约三原检察发展突出问题特别是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的实际举措,各内设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当尽责,带头学习讨论、带头深入查摆、带头整改提高。院案件管理部门作为规范司法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扎实稳步推进。
(二)搞好结合,讲究方法。要把教育活动与正在开展的作风教育再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两法”结合起来,与推进本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年终考核总结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在学习讨论中转变观念,在对照反思中查摆问题,在探索实践中建章立制。各内设机构要在全院总体安排的基础上,结合部门业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三)查改并举、务求实效。要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对照高检院、省院、市院相关部署要求,围绕“五查五看”,全面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要按照承办人自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抽查等方式,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评查;案管部门要在前期组织评查的基础上,对捕后不诉、捕后判处免刑、缓刑、撤回起诉,抗诉后撤回以及法院判无罪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要通过这次专项教育,建立案件自查、抽查、评查司法档案,坚持一级向一级负责,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符合规定要求。
三原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