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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司联动”,助力社区矫正对象 “走得出”“管得住”“矫得好”

发布时间: 2025-07-31

  近日,三原检察院就社区矫正对象某提出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三原县检察院、社区矫正管理局、渠岸司法所等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李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四邻、家属和李某本人参加。经过充分交流探讨,最终同意某申请,切实为其解决了生活中的实际难题

  “之前住的地方没了,一家人只能跟着妻子到铜川落脚。本来找到工作挺高兴,但每周得回报到,光路上就得花大半天,有时候还得向单位请假,心里一直挺着急提出申请时还挺忐忑,没想到检察院和司法局这么重视,专门开了听证会现在申请批下来了,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李某难掩感激,“我肯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在铜川好好工作,照顾好家人,不辜负大家的信任。” 

  李某因犯盗窃罪被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渠岸司法所监管下接受社区矫正。由于李某本地住所被父亲烧毁,无法居住,妻子和孩子因工作原因调动到铜川市,并在妻子帮助下在铜川找到了工作,需经常性跨市、县活动。为此,李某提出了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为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兼顾李某实际需求,三原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李均强主任立即带领团队开展了扎实的调查:主动与渠岸司法所就社矫对象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适用条件、监督管理等问题进行会商;厘清法律适用难点;到李某户籍地实地走访了解情况;核实其因住所被烧毁、妻子在铜川居住并为其在铜川落实工作而申请跨市县活动的真实性与必要性;评估其家庭监管条件及再犯风险。随后,三原县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审议该申请,以更好接受社会监督。 

  会上,所长首先详细介绍了某的基本情况以及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日常表现。随后,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四邻也结合实际,对某的家庭状况、平时为人等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听证环节,参会各方围绕 “是否同意某经常性跨市县活动” 这一核心议题展开深入交流。大家充分考虑到李某居住地被烧毁、家人在铜川且已在当地找到工作的特殊处境,以及他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良好表现,一致认为批准申请符合人性化管理原则,且不会影响社区矫正监管效果。 

  最终,听证会作出同意李某为期六个月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决定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李某的实际困难,也体现了三原县检察院工作 “严管厚爱” 的理念公开透明的听证程序,既依法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正当权益,又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质效既维护了法律严肃性,又彰显了司法温度 

  未来,三原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持续深化与社区矫正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检司联动”,畅通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通道,做到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实际困难,将教育帮扶落到实处,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核心理念确保社区矫正对象“走得出”“管得住”“矫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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