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切实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在涉案财物监管方面的积极作用,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强化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确保涉案财物的处置及时、合法、有效。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集体学习、科室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把握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精神实质、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同时设置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条件,具备“三铁两器”的安全要求,并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是规范出入管理。建立专门台帐对涉案财物接收、保管、入库、出库、临时调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登记,如实反映涉案财物扣押、移送、处理和在案件办理阶段流转的信息。受案时,严格审查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涉案财物,仔细核对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的法律文书是否齐全、移交清单是否与实物一致,确保涉案财物无遗漏,符合接收条件的,办理入库手续;对接收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案财物存在疑问时,及时与公诉部门沟通,确保涉案财物接收符合规定要求;送案时,重点审查《涉案财物处理意见表》及《随案移送赃证款物品清单》,发现财物名称、数量不符等情况,及时指出并要求及时改正,确保移送清单与涉案财物的一致性,努力做到结案与涉案财物处理同步进行。
三是完善检查机制。该院坚持以日常清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涉案财物管理,日常清查由案管部门充分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涉案财物台账,每月进行一次涉案财物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由检务督察部门、案件管理部门、计财部门相互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调用、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
今年以来,该院涉案财物入库19件,出库15件,以上涉案财物均已录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并及时进行出入库登记,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开展有序规范,确保了刑事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