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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同步录音录像 让公正直面“镜头”

发布时间: 2022-03-22
   “王某,我们将对你涉嫌袭警罪一案认罪认罚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你清楚了吗......”
 
  2022年2月28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一起袭警罪案件听取意见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在当日值班律师见证下,检察官对同步录音录像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向犯罪嫌疑人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告知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就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同时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听取办案检察官情况说明及值班律师的具体意见后表示没有异议,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情况听取意见、签署具结书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规范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作出的明确规定。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将让“在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让办案过程“看得见”、“真透明”,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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