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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三化”措施 开创“三原经验

——咸阳市三原县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 2019-11-22

  “在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有社区矫正人员脱管的情况,特此发出检察建议,请认真核查,及时给予整改。”近期,咸阳市三原县检察院向县司法局发出这样一份检察建议。 

  今年5月,三原县社区矫正检察室干警对城关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抽查时,发现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段某没有遵守规定按期汇报思想、接受监督管理,检察院随即依法建议司法局对段某作出警告处理。但段某置若罔闻,仍未按要求报到。针对段某出现脱管的情况,县司法局接受检察院对段某撤销缓刑的建议,随后,通过司法程序,经法院裁定对段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近年来,三原县检察院坚持规范化工作、动态化监督、人性化帮教,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量,积极开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三原经验”。

  该院从健全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制度入手,针对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中存在的工作不规范等问题,与县司法局会签了《三原县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实施办法》,探索建立了联席会议、分类监控、巡查、联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实现实时信息共享。该院还联合县司法局在大程镇儿童村建立了社区矫正定点教育基地和劳动基地。截至目前,该院共召开联席会议18次,对累计接收的659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通过平台对其进行监督,此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并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针对部分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该院坚持动态检察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实施定期分析研判,坚持从交付、报到、入矫、宣誓、分级管理、日常管理、考察考核、处罚到及时解矫,把监督贯穿整个社区矫正过程,保证全程监督,做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截至目前,该院联合县司法局组织292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38次,为108名社区矫正人员上法治教育、思想教育课15次,向被监督单位发出纠正意见82份,均被采纳并严格予以整改,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质效显著提高。

  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中,该院注重法治化、人性化关怀,开设了社区矫正检察室检察官热线电话,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特殊监督机制、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帮扶机制,通过一系列关心、关爱措施,让社区矫正人员体会到法治的温度和社会的关心,增强了他们积极改造、顺利回归社会的自觉性。该院对嵯峨镇社区矫正人员回访时发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申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因其家庭困难,生活面临重重压力,遂产生轻生念头。该院了解情况后,及时实施帮教,并多方协调为申某发放贫困救济金3000元,使其重新鼓起生活的勇气。该院协助县司法局联系社会爱心志愿人士,建立了新航之家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基地,为5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

  三原县检察院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新变化,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动态监督,注重人文关怀,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逐步走向成熟,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为该院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奠定了基础。该院以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维护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稳定,相关做法被中央和省级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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