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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发布时间: 2017-04-14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依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法治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基层检察机关的重点任务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据此,我院领导班子针对组织建设的不足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抓实、抓到位。 

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按照《准则》和《条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其核心内容是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求我们坚持统一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重要工作集体研究、民主讨论决定;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全部在本院局域网上公布,自觉接受干警监督;倡导并坚持“多沟通、不埋怨,多支持、不指责,多补台、不计较”的良好风气,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   

维护班子权威和整体形象  

  “君子敏于行而慎于言。”领导干部不同于一般同志,对某些人、某些事,对党组决策的评论,会影响其他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同志的思想、情绪和看法。有些牢骚,同志们可以发,领导干部不能发。领导干部一定要慎言,在工作和生活中讲正面的话,讲符合原则的话,讲有事实根据的话。从方方面面加强修养,自觉维护领导班子权威和整体形象。   

严格遵守和执行组织程序   

  班子成员既要坚持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又要注意防止怕负责任将矛盾上交。班子成员如果事无巨细都要请示,看起来似乎是尊重领导,其实是不愿独立思考、不愿承担责任、工作能力欠缺的表现。一般来讲,重要的工作要向领导请示汇报,但要拿出自己的计划和处理意见,常规的工作按制度要求去办,具体的工作按法律规定去做,在涉及分管部门的一些工作上,要学会独立办事,敢于处理问题,解决矛盾,承担责任,在实践锻炼中逐步学习和提高领导艺术。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古人说得好,“莫妒他长,妒长则己终是短;莫护己短,护短则己终不长。”班子成员之间长时间没有不同意见是不正常的,重要的是对不同意见采取什么态度。新形势下,我们必须站在讲党性高度,继续发扬敢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优良传统,敢于较真碰硬,敢于得罪人。作为班子成员,不能把一团和气与团结和谐相混淆,要坚决防止文过饰非,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警,甚至还不如一般干警的“老好人”做法。   

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利益的关系   

  识大体、顾大局,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否讲政治的重要标准。从全院来讲,各分管领导、各个部门犹如两只手上的指头,都是必不可少的。分管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争先创优,这是好事。但是,不能只强调自己分管部门的利益,忽视了其他部门的利益,影响了全院大局的协调发展。对此要清醒地认识到,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是统一的,当两者不一致时,局部利益必须服从全局利益。没有全局利益,部门利益也无从谈起。因此,班子成员要有全局意识、整体意识、集体意识,党组也要一视同仁,对于合理的部门利益应充分考虑,努力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坚持以人为本团结同志   

  所谓领导,就是引领和指导。班子成员要注意倾听一线同志的意见,密切关注干警的情绪变化,多做正面的宣传、鼓劲,在创造和谐工作氛围中发挥各自的智慧和影响力,努力使每位干警都能够心情舒畅地为党和人民工作。要正确引导同事与同事、干警与领导、领导与领导之间的交往向健康方向发展。院党组和班子成员要为全体干警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各种有利条件,从培训提高、经费保障、职级待遇、解除干警后顾之忧等方面做出努力,通过科学的制度、规章、考评、考核任用等多种途径,营造干警公平竞争的氛围,使所有人员都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一个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一个充分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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