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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寻保传”】⑮ 追寻先民踪迹 探源文化根脉

发布时间: 2025-04-30

  三原县地处关中腹地,历史悠久,其人文历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在这片承载着华夏文明基因的沃土上,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丰富的史前至先秦时期的文化遗存。近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寻访了邵家河二号遗址、樊家河二号遗址、洪水村遗址、岳村遗址、杨杜遗址等新石器时期遗址,以脚步丈量历史的纵深,以行动探寻中华文脉的源头与演进。

  邵家河二号遗址 

   

 

  位于嵯峨乡邵家河村北清峪河台地的邵家河二号遗址,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面积约5万平方米,文化层厚达2.5米,暴露有白灰居住面、灰坑及陶窑遗迹。遗址出土的龙山文化陶片以夹砂灰陶、红陶为主,纹饰多样,包括绳纹、篮纹和附加堆纹,器形可见鬲、盆、罐等,展现了新石器晚期先民的制陶技艺与生活图景。1974年,这里还出土了商代青铜方鼎,印证了文化延续性与社会复杂化的进程。 

  樊家河二号遗址 

   

  位于嵯峨乡樊家河村北清峪河台地上的樊家河二号遗址,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横跨新石器时代至西周,面积达10万平方米,文化层厚达5米。遗址中采集的龙山文化陶器以泥质灰陶为主,纹饰简洁实用;同时发现的西周陶片则带有绳纹,器形延续早期传统。2023年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对樊家河二号遗址保护碑背部被遮挡问题,与行政机关进行磋商,之后行政机关清除了原遗址说明牌周围的杂草,同时设立了新的说明牌,以警示参观人员保护文物。 

  岳村遗址 

   

  岳村遗址位于嵯峨乡岳村东南50米处清峪河南岸二级台地,是新石器时代与龙山文化聚落遗址,其面积约1.5万平方米,采集有夹砂红陶、灰陶和泥质红陶等大量陶器残片,可辨器形有鬲、鼎、盆等。 

  洪水村遗址 

   

  洪水村遗址为新石器时代遗址,位于嵯峨乡洪水村西南的清峪河二级台地上,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和龙山文化聚落遗址,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面积近2万平方米,文化层厚13米。经省级鉴定为新石器时代后期先民居住遗址,约与西安半坡遗址同期。 

  杨杜遗址 

   

  杨杜遗址位于嵯峨乡杨杜村西约100米处,面积约10亩左右,为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聚落遗址。出土陶器有陶鬲、陶罐残戽6,有夹砂灰陶,细泥灰陶等,多有绳纹纹饰。经省级鉴定为新石器时代后期先民居住遗址。在寻访过程中,检察干警认真了解了遗址的历史文化价值,对遗址本体的自然侵蚀、人为破坏等情况进行了查看。通过寻访,不仅提升了检察干警对三原县文化遗产的了解,更彰显了检察机关守护文化根脉的使命担当。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寻保传”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立足三原县优秀的文化遗产资源,以检察初心保护好、传承好三原的历史文化遗产,用检察力量守护民族根脉,传承中华文化薪火,坚定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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