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原县城西关斗口巷,静静矗立着一所古朴凝重的民国建筑——民治中学。近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文化“寻保传”活动中走进这所学校,用心感悟这所学校的文化底蕴,体会民主革命先驱于右任先生对家乡教育的殷切关怀。
民治中学改名于1920年,原为1916年设立的第三国民学校(初小)。同年,于右任先生由上海返回三原,开始对学校由资助进而自办。应世界民主革命新潮流,先生更校名为“民治小学校”,亲书校牌,拒用“私立”二字。同年第一届初小毕业,增设高小,并维修原清末已经停办的三原农业学校“品”字形教室三座和厢房三间,教师增至十余人。
1935年,开始扩建学校。除砖瓦在本地采购外,其他建材都是先生在沪购买,并在美国进口红松、钢窗、钢门等。期间,三原群众闻先生办中学,群情高昂,纷纷出劳,学生也利用课余劳动,搬运青砖,从西河湾背运沙子等。共修建二层砖木结构教学大楼一座,计十六个教室,建筑面积为567.25平方米。同时,将四层危楼修葺一新;隔砌北院原三信庙殿为五个办公室和一个会议室。1936年冬,扩建竣工。
如今的民治中学,教风正,学风浓,环境优美。悠久的历史底蕴和浓重的文化氛围,激励着三原学子努力学习,成才报国,以继承于先生遗志。
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历来高度重视辖区内文物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21年,该院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就履职中发现民治中学教学楼因保护措施不到位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对教学楼房顶、墙面、木地板、门窗等进行了保护性维修,并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取得了良好的保护效果。
此次寻访过程中,检察干警通过实地察看,了解民治中学的历史渊源和保护现状,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古迹保护、解决保护困境方面,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探讨交流,共同做好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工作。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为三原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