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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电梯安全关系民生,检察监督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 2024-04-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将检察为民举措落到实处。近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重点对辖区内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电梯安全问题开展调查。 

  经调查发现,部分公共场所电梯安全隐患突出,比如运营电梯存在公示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过期、未公示电梯保险标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等问题,存在较大公共安全隐患。 

  小电梯,大民生。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3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就履职中发现的电梯安全隐患问题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琳主持,市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3人担任听证员,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关街道办事处、渠岸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相关情况,对部分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ppt示证,与会行政机关代表就认定的事实和证据等情况发表了意见。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分别就相关问题向办案人员及相关行政机关进行了提问,在充分了解案情并闭门评议后,一致同意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电梯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群众出行安全是检察履职的应有之义。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进相关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着力筑牢公共安全屏障,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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