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法律意识淡薄,出售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给很多家庭带来伤害,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近日,三原县检察院就伊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并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对听证会全程监督。
听证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阐述,认为伊某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鉴于伊某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悔罪态度较好,且认罪认罚,又是在校大学生,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现场听取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意见。
在充分讨论评议后,听证员一致认为,对在校生应本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意对伊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此次公开听证活动程序合法合规,对伊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给予他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偶然的一次“越轨”尽快回归,充分体现出检察温情和检察机关对青年人的关心和关爱,也是“检护民生”的具体体现。”人民监督员王斌在听证会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