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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检察:“支持起诉+庭前调解” 助力七旬老人追索交通事故赔偿金

发布时间: 2024-02-29

   检察官你好,我们已经拿到全部赔偿金了看到老许的这条信息,检察官终于放下心来。年逾七旬的老人解决了看病的后顾之忧,与检察院有什么关系呢,这得从2021年底的一场交通事故说起。

  案情回顾 

  202112月某日,老许驾驶三轮车行至路口时与一车辆发生碰撞导致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对方负全责。老许面部、脑部、胸部、肺部多处受伤,左肋骨及髌骨骨折,住院治疗50天,花费治疗费、交通费等6万余元,出院后还需进行后续治疗。然而,老许仅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1.8万元医疗费,出院后,多次找肇事司机朱某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对赔偿数额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依法支持起诉 

  2023年3月,老三原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承办检察官审查,老许已经74岁,与老伴共同生活在附近村子里,家庭拮据,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且自身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弱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支持起诉同年4月,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协助老许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庭前调解 

  支持起诉意见书发出后,检察官积极与法官、援助律师对接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今1法院邀请承办检察官共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经检法共同努力,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支付老许人身损害赔偿金12万余元,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秉承着“案结还要事了”的原则,检察官一直关注着赔偿金到位情况。日前,老许发来的“收到全部赔偿”的信息让这件事彻底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这是三原县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依法能动履职,办理了一批支持农民工讨薪、消费者权益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暖心“小”案,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作用,以更高质效能动履职践行为人民司法的检察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 

    

  检察官提示 

  关于支持起诉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部门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偏弱不能或不敢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受案范围 

  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1.支持起诉申请书; 

  2.民事起诉书; 

  3.身份证明; 

  4.相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检察机关可以提供哪些支持 

  1. 提供法律咨询。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以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2.协助收集证据。在必要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协助当事人围绕法定起诉条件收集证据。 

  3. 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检察机关在办理具体案件中可与司法局沟通配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 

  4.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作为对当事人起诉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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