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于三原县城北部塬区的嵯峨镇内,有一片绿意盎然的林子,这片林有个特殊的名字——检察公益林,蓝天下,林中的棵棵侧柏恣意生长。7月31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及嵯峨镇政府一行人来到检察公益林,对一起滥伐林木案进行回头看,一行人在林地间穿梭,认真查看林木长势和养护情况。
嵯峨镇,以山为名,是该县唯一的山区镇,也是生态环保的重点区域。今年3月,三原县检察院在此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助力林业资源保护工作现场会,会后三原县森林碳汇修复基地检察公益林正式揭牌,主打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什么是“检察公益林”?为什么要设立“检察公益林”?归根结底源于该院办理的两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
去年3月,嵯峨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有人在辖区河道内滥伐杨树,同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县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由生态环境检察团队一体化审查。审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屈某从他人手中购买38棵杨树,未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私自砍伐。相关单位评估鉴定,屈某滥伐林木12.0205立方米,共造成碳汇损失为7.2307吨。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滥伐林木十立方米以上构成滥伐林木罪。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且其认罪认罚,并承诺承担自然资源修复和碳汇损失赔偿责任,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同时向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屈某滥伐林木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决定对屈某罚款并责令补植滥伐数量3倍的林木,屈某履行行政处罚内容。
办理此案的同时承办检察官还发现,2021年另一起滥伐林木案也发生在该辖区,胡某因在嵯峨镇河道沿岸采伐林木60棵,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9000元以及碳汇损失价值1178元。
短时间内同一地方发生两起滥伐林木的刑事案件,这引起了检察官的重视,他们在走访中发现,大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对林业法规政策不清楚。于是,一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县检察院发出,接收单位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属地镇政府,建议他们加强对当地群众普法宣传力度以及巡查力度。
除宣传外,如何解决案中涉及的生态环境修复问题?县检察院汇聚各方力量,在嵯峨山探索建立森林碳汇生态修复基地,并将之建设为检察公益林,占地100余亩。在今年3月召开的生态环境检察助力林业资源保护工作会上,三原检察院将两件涉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收到的碳汇损失赔偿和生态修复费用转交给自然资源部门,当天检察公益林揭牌。
会议明确提出,栽植资金来源以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费用为主,栽植形式包括违法犯罪行为人补栽补植和相关单位公益植树活动。嵯峨镇辖区内各村干部以及有林区的基层检察院应邀参加,三原检察院携手相关部门共建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教育一片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