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着力创新管理理念,以“四个注重”为抓手,以“四个提升”为目标,从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等方面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注重思想政治建设 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主题研讨交流39次,谈心谈话109人次;组织开展夜校学习班、党史专题讲座、党员过“政治生日”、毛泽东诗词朗诵会、“榜样力量照我前行”纪律作风专项行动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坚守为民初心。坚持新闻宣传“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做到“三同步”。组建新媒体工作室,设立抖音、视频号平台,单篇最高阅读量突破10万+,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思维。对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核心要义,要求干警结合实际工作,认清危害,深挖根源,找到症结,立查立改。健全完善了各项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并通过层层落实,逐渐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
注重领导班子建设 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维护班子团结。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组和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重要工作、重大事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事)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能主动与其他成员通气协商,交换意见,集思广益,汇聚集体智慧。各党组成员能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对党组决定的事项,能各司其职,尽心尽力,创造性地抓好工作落实。不断提高班子政治理论水平,注重调查研究和经验总结。近年来,中心组共集中学习39余次,领导班子成员撰写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20余篇。
注重素质能力建设 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司法能力
实行“三有”争创承诺制,部门负责人围绕工作进步站位、品牌亮点创建签署“三有”争创承诺书,细化明确各部门工作重点和工作举措,明确任务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确保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亮点工作有品牌。实行重点任务项目化清单管理,确定全院“1234”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责任部门在每月数据分析研判会上汇报项目进展。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1件案件纳入最高检“千案展示”平台、评为全军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各项工作在全市考核中持续领先,在全省基层院考核中位居中等规模院第二名。“三原色”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和“美好池阳”公益诉讼品牌持续推进。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摆放法律文书样本,推行圆桌接待,连续13年保持无赴省进京非正常访。在全县十个镇办建立“网格+检格”工作团队,形成覆盖全县、连通村组的服务网络,把服务工作做到群众家门口。
注重检察廉政文化建设 提升队伍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注重检察廉政文化建设,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篱笆,将廉政格言字画,挂在干警办公室、会议室、楼道,让干警经常受教育,时时警醒自己牢固树立廉洁从检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全院全员每月填报过问、插手案件相关事项,每周督察工作纪律及出勤情况,全面从严氛围不断深化。先后建成了图书室、电子阅览室、荣誉室、法警体能训练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一批检察文化活动场地,完善各类配套设施,丰富充实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近年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先后被陕西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连续7年保持全市检察系统前三位次,被市院、县委分别评为考核优秀单位,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1件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13篇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6件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咸阳市广播电视台《政法瞭望》栏目报道;先后有32个集体、38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