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原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以制度创新为基础,以责任落实为主线,以能动履职为抓手,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让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推广。
健全工作机制 助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范开展
三原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三原县社区矫正工作法律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并探索出联席会议制度、分类监控制度、巡查制度、联合考评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积极搭建社区矫正检察信息平台,制订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实施方案,规范了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程序,协助建立起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技术手段以手机为载体,在网络上建立档案管理、监控、呼叫、信息互动等五大模块,邀请县移动公司专业人员对网络进行设置,社区矫正人员只需要将自己的手机号告知司法行政人员,工作人员将该手机号录入平台系统就可通过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进行实时定位,对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先后与县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22次,对累计接收的698名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一人一档,并通过手机号录入平台对其进行监督。此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
强化检察监督 确保矫正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三原县检察院积极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深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切实纠正,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及时与59名新到矫正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个性特征、生活环境、思想动态,悔改态度等情况,告诫他们汲取教训,好好改造;主动与公安、镇(办)、村委会取得联系,建立共同监督和帮教制度,及时掌握帮教人员的状况,适时解决他们的疑虑,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辖区内的城关镇等10个镇(办)的司法所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发现个别司法所存在不按规定组织矫正对象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行为,当场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司法所对所提问题全部落实整改;联合县司法局组织492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38次,为108名社区矫正人员上法治教育、思想教育课18次,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监督质效显著提高。
依法能动履职 彰显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人文关怀
为防止被判处缓刑后的“一放了之”,三原县检察院建立了“三访三谈”社区矫正审查回访制度,通过“访亲属”、“访邻居”、“访本人”,与受访人“谈表现”、“谈变化”、“谈法律”等方法详细掌握矫正对象近期日常表现、思想动向,并对当事人再次进行法治教育,督促其随传随到、警钟长鸣。如对犯交通肇事罪的周某判处缓刑后,到其家中和周某进行谈话,周某态度诚恳,并表示认真悔罪,保证吸取教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利用节假日时间去社区矫正对象所在辖区上法法治课,做思想工作,启发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例如社区矫正人员翟某,其家人因其一时冲动走上犯罪道路非常生气,翟某被判缓刑后,其家人对他不管不问,致使他异常伤心,一度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该院利用节假日三番五次的到翟某家里登门劝说,翟某的家人转变了态度,看到了希望,开始给翟某送去了关怀。翟某在所在村子内表现良好。协助县司法局、联系社会“爱心志愿”人士,建立了新航之家社区矫正人员帮教基地,先后为5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