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实地走访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学古书院,全面了解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学古书院始建于1320年,历史底蕴深厚,该书院位于城关镇山西街西端,东西约200米,南北约150米,是陕西省内创建时代最早的古书院之一。据记载:“遗址内有几个散落的石柱础、长方形石条等物。石柱础高约0.52米,上方为圆鼓形,中间为八棱柱体,下方为正方形座。院内有两株百年古树,紫藤和槐树依并生长,形成了特殊的‘藤抱槐’景观。”
此次寻访过程中,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听取文物的历史渊源和保护现状,重点勘查了保护范围和标志说明是否缺失、消防设施是否完备以及文物古迹本体是否遭到破坏等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学古书院的保护与相关人员进行探讨交流。
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县情,持续贯彻落实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要求,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以“检察蓝”持续守护“古建青”,为不断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文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