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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检察院优化案件质量评查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 2023-04-21

   案件质量评查,既是发现问题、规范办案、改进工作、提升办案质量的途径,也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和指导督导、统一司法尺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勇于创新、敢于突破,逐步实现了案件程序性评查和实体性评查、纸质评查和网上评查、个案评查和办案效果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评查模式。2022年,评查各类案件162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1134个,承办人已经全部整改。通过案件质量评查,有效提高了该院整体案件办理质量,更好的适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创新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制定办法,明确评查标准和评查内容。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放在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高度来抓,根据《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一步完善《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明确评查标准和重点环节,从实体公正、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办案效果、风险评估和卷宗装订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全方位量化规范,科学设定案件质量评查指标和对应分值。二是组建机构,加强评查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主管案件管理部门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办公室,选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突出、办案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担任评查员。三是建章立制,注重评查结果综合运用。建立评查结果通报机制,通过下发文件、召开讲评会等多种形式通报评查结果,增强评查效果;注重从评查结果中发现和总结规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评查结果深度运用,把评查结果记入检察人员司法档案,使评查结果成为干部职级晋升、部室评先选优的主要依据。四是通报表扬,提升评查工作水平。对在评查工作中成绩优秀的案件质量评查员通报表扬,激励评查员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心,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已有5名评查员获通报表扬。 

  二、多措并举,促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走实走深 

  将案件质量评查纳入案件管理日常工作,采取日常评查、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院办理的案件组织评查,除注重评查法律文书、案卡填录等程序性问题外,更注重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的社会效果等实体、诉源治理问题的评查,将传统固化的程序性瑕疵案件评查推向重点审查案件实体性问题,将要求案件程序规范、实体认定准确推向注重办案效果综合评查上一是认真开展重点评查。根据《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规定,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案件管理部门将职务犯罪案件中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案件,侦查监督业务中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法院判决无罪案件,公诉业务中的撤回起诉、抗诉、法院判决无罪案件,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纳入重点评查范围,认真工作,重点评查实体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常规评查。除上述案件外,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随机抽取,各类案件比例不低于同类案件总数的30%。随机抽取的案件范围,每个年度覆盖到不同类型案件以及每个办案人员,注重评查的全面性和代表性,增强评查实际效果。三是适时开展专项评查。依托集中管理案件的信息资源优势,对业务运行态势分析发现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查。如2022年度业务分析显示认罪认罚上诉的有12。针对该突出问题,该院适时组织认罪认罚上诉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制定案件情况分析表,重点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供述、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庭审笔录、裁判文书的刑期,同时向承办人了解案件办理过程,通过案件评查分析上诉原因,从而向业务部门提出三点意见:1提升量刑建议准度。转变“重定罪轻量刑”的办案理念,强化对量刑规则的学习,统一量刑基准和尺度,加强与法院日常工作交流,提高幅度刑与确定刑量刑建议的精准度。2发挥主导作用做透释法说理工作。在向犯罪嫌疑人释明量刑理由和依据的同时,适当进行证据开示,引导其主动认罪,明确告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至审理期间恶意反悔、宣判后恶意上诉的法律后果。3加大确定刑适用力度。明确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诉的常见、多发轻罪案件原则上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从而减少犯罪嫌疑人对幅度量刑下线有过多期望值,利用上诉不加刑而上诉现象发生。此外,针对认定有自首、立功情节,改变定性,案值“瘦身”、“缩水”等情形的案件,案件管理部门进行专项评查,并对评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科学决策和业务部门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三、深化内部监督,注重评查结果向实效转化 

  坚持案件质量评查与案件办理相分离,将评查与司法规范化建设、业务指导、业务考评等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向规范司法制度建设转化,向服务领导决策转化,向提升司法公信力转化,增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一是向规范司法制度建设转化。针对评查结果中个别刑事案件取证不合法、非羁押诉讼案件办理周期较长、涉案财物查封扣押不规范等问题,制定了《关于办理职务犯罪刑事案件调查取证的若干规定》《关于办理非羁押诉讼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强化严格规范司法的制度保障。是向促进整体办案质量提高转化。从办案社会效果出发,对不起诉案件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应发检察意见书而未发的情况,努力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规范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工作。通过开展案件专项评查,向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传导压力和责任,案管部门发现2件程序不规范案件,将此线索移交检务督促部门,检务督促部门对2名办案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出处理决定,促进了整体办案质量的提升。 

  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生命线,案件质量评查在提高案件质量工作中起着重要作用,是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下一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查问题、找对策、强沟通、重配合,形成部门合力,全面提升办案水平和办案质效,助推该院司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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