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三原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围绕市院提出的“创业绩、争进位、树标杆、创品牌,不断提升咸阳检察社会公众满意率和司法公信力”的工作思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创新发展。现将本年度1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7人,同比下降73%。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8人,同比下降38.46%;不捕率32%,同比上升14.9个百分点。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6人,同比下降46.06%;决定不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3人,同比上升6倍;不起诉率26.4%,同比增加24.9个百分点。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9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9.61%。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
(二)刑事执行检察情况。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0件,同比下降33.33%,有关机关同期已纠正10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书面纠正意见6人,同比下降40%,有关机关同期已纠正6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立案1人,同比下降75%。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建议1人,同比下降75%,有关机关采纳1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5件,同比持平。同期审结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2 件,占提出建议数的40%。
(二)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9件,同比上升80%。同期审结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2.5%。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7件。同期审结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受理案件2件。同期审结4件(含往年下转),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持平,法院采纳13件(含往年下转)。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受理案件线索47件,同比下降16.07%。立案45件,同比上升25%,占受理总数的95.74%;其中民事类立案3件,同比上升50%,行政类立案42件,同比上升23.52%。
(二)诉前程序情况。开展诉前程序42件,同比上升20%。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件,同比持平,占2.38%;行政公益诉前程序41件,同比上升20.58%,占97.62%。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新领域案件21件,占比最高,为51.21%;其次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18件,占43.9%,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件,占4.8%。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起诉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人,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50%,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23.57个百分点;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人。
(二)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社会调查1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3件,同比持平。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件,同比下降33.33%。提起救助2件,同比持平,发放救助金0.5万元。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依法批准逮捕并起诉涉恶案件漏犯1人、漏罪2宗。
(二)入额领导办案情况。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0件,检察长办案占45%,副检察长、其他入额院领导办案占55%。办理的案件涵盖了侦监、公诉、执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案管等主要检察业务。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