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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

发布时间: 2020-09-24

2014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始终坚持“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的工作思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平安三原、法治三原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在这一年里,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是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建院以来,全市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0-2013年度综合报告》,荣获全国“优秀年度报告”奖,这是最高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来,我市获得的唯一殊荣;《反渎职侵权工作查办“瘦肉精”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的主要做法》、《运用信息技术推进检察业务科学发展》、《建立“一科两室”工作机制、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多元化、立体式、全方位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4项工作经验,分别被高检院转发全国。自编自导自演的预防职务犯罪微电影《责任》,被省检察院评为二等奖和最佳创意奖。预防职务犯罪进社区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汇编》一书收录。 

  一、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公正司法取得新成效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宗旨,深入推进富裕三原、和谐三原、美丽三原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26件187人,批准逮捕112件162人,共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83 件276人,审查起诉238人。特别是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陈某等13人涉嫌非法贩卖、制造毒品特大案件;办理了群众特别关注的王某等5人涉嫌电信诈骗案件;办理了涉及受害群众500余人、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的非法集资案件,充分考虑受害群众诉求,准确把握办案尺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轻微刑事犯罪落实依法从宽政策,对24名无逮捕必要1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对所受理案件均及时做出风险评估,预防风险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作出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估方案,今年向县政法委汇报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3件,县委领导及时作出批示,预防了风险的发生,保障了稳定和谐。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对不立案、不提请抗诉和终止审查的案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对于当事人双方有和解意愿并符合和解条件的,积极引导和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共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20余案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全年共接访 88次;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司法救助46人,发放救助金9.21万余元;奖励或者有效保护举报人员30人,完成责任倒查23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初核案件28件办理行政赔偿监督案件1件,办理阻碍辩护人行使权利案件2件。连续8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812人,其中大案10人。科级干部1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8件12人,起诉法院8件12人,法院现已作出有罪判决7件10人。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13人,其中,正科级干部1人,副科级干部1人,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1件3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件4人(含上年结转)。重点查办影响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涉农资金补贴领域,先后查办征地拆迁补偿领域职务犯罪窝案串案3件6人积极查办行受贿案件,成功办理正科级干部受贿案1件1人。积极打造了全市检察机关首个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以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为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人现场教学1次,接待江西省院、四川绵阳市院考察学习2次,为咸阳市纪委、陕西华能电业、铜川新区管委会、省内部分县检察院进行警示教育宣传16次。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对全县党员干部、农村两委会成员、金融、电力等部门分别开展警示教育24次,受教育人数3969人;代表省、市院参加高检院岗位素能研发课题一次,岗位素能研发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被陕西省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彰,“五进”活动在全省做了经验介绍。警示教育基地建设被省检察院作为经验予以推广全省。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发展服务中心、社区开展预防调查8次,食品监管渎职、贪污等犯罪案件分析6件,移交犯罪线索2件,有针对性的向食品监管、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涉农资金发放、低保等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8件,形成预防调查报告4件。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运行,受理工程建设单位、法人等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1895件次;参与我县民生工程、重点工程招投标以及招拍挂12次,向工程招标人、投标人提供预防咨询23次。制作微电影在电视台、手机微信上播出,营造“廉荣贪耻”的浓厚氛围。  

  切实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5件17人,纠正漏捕33人;追诉漏犯(漏罪)38人(件);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8件。提出抗诉案件 1 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85 件69次;办案中发出《检察建议》40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提出纠正意见 100人次、对监外执行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60人次,均被采纳。初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8人,立案1件2人,均已判决。该判决是全市监所检察部门今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唯一判决。成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召开联席会议4次,县看守所全年未发生超期羁押现象。构建多元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格局,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9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3件,市检察院已支持1件,另2件正在审查之中;发再审检察建议5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发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6件。以上建议均被采纳。 

  二、勇于创新、努力推动检察改革实践迈出新步伐  

  自觉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懈动力,在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实施过程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破解工作难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10月31日,《检察日报》地方视窗一版整版报道了我院2014年亮点工作,省政法委主办的《政法天地》杂志,先后转载了30篇理论调研文章,全年共发表宣传稿件950篇。 

  率先建立“一科两室”工作机制,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针对目前主要由驻所检察室承担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法理依据缺位、周期过长、手段单一的现状,县检察院不断创新机制,建立“一科两室”工作机制,(一科即监所检察科,两室即驻县看守所检察室和驻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检察室)拓宽司法工作视野,延伸检察工作触角,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机制,在全市率先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室,同步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使检察官全程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促进司法行政机关正确行使执法权,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 

  率先设立检察院驻法院民行检察室及驻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检察官工作室,服务人民群众、服务三原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面对面接触、零距离提供服务,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及时消除对法院正确裁判的误解;面向全县13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服务中依法履职,在履职中维护公平正义设立驻法院检察室的做法得到市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形成以人为本、区别对待,适度处理、慎重起诉,人性关怀、惩教结合的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制度、维权制度和预防制度。与三原县司法局联合签发了《未成年人犯罪社会调查与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实施办法(施行)》,受到了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三、提升能力改进作风,队伍建设有了新面貌 

  坚持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检察工作自身科学发展两手抓,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自身廉政建设。  

  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百千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必读篇目,通过召开学习会、讨论会、办培训班、开设网上教育专栏,领导干部讲党课、聘请专家授课,重温检察官誓词、学习英模事迹,参观照金革命旧址、听报告会、看教育片、演讲比赛等形式,筑牢检察事业正确的发展理念执法理念。践行群众路线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百千万”活动联系村马额高家村协调解决修路资金30万元,安装变压器3台。帮扶贫困户8家,看望慰问老党员5名,帮扶困难学生2名,爱心捐款1600元,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4件,为高家村患病儿童捐款6000元。 

  认真开展岗位练兵,强化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制定了《2014年岗位练兵工作方案》,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50余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其中参加高检院培训班8人。参加在职研究生学历教育5人。在市院举办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综合业务竞赛中,我院获得了第一名。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相继制定了《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办法》、《三原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同时,印发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认真执行“一表三卡”制度,加大对重点部门的监督,坚持自侦案件回访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对1件自侦案件进行评议。充分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平台,对我院干警定期进行廉政教育,全体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执法公信力实现新增强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及时向党委汇报,对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安排及时报告,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依法妥善处理了南关村部分群众大规模告急访、黄堡煤矿部分职工集体访、重复访事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肯定。保证了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牢固树立法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坚持班子成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了对司法活动监督等工作的专题调研,并根据意见加强整改。报请人大任命了2名检察员,同时由人大任命的20名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均向人大递交了书面履职报告,自觉接受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把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积极完善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9月、11月分别由各主管检察长带队,采取登门走访的方式, 逐一走访了政协委员,并向委员们发放了检务公开手册,通报了我院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2014年,是县检察院奋进的一年、创新的一年、收获的一年;更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院在市检察院的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三,在8个单项业务考核中,取得了4个单项第一,这是自实行目标考核以来,取得的最好成绩。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得益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干警向历来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干警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存在思维模式僵化的问题。二是法律监督仍不够充分,还存在着监督不够到位等情况。三是检察官断档、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影响了工作高效率的开展。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我们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及县委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切实找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紧围绕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增强司法公信力、队伍素能的全面提升,以争创“陕西一流、全国先进”为奋斗目标,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努力为“三个三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紧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部署,勇于担当,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使命。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带来的新任务、新课题,围绕法治建设重点环节,以履行职能、司法办案为切入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正确处理执行党的政策和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发展方向。 

  (二)紧紧围绕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化侦防一体化建设,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着力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三)紧紧围绕司法公信力的不断增强,努力促进检察机关自身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更加自觉地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四)紧紧围绕队伍素能的全面提升,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根本,加强理想信念、党性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提升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水平。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核心,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保证,加大从严治检力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实现干部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定信心,牢记使命,坚守法治,公正司法,努力为全面推动“三个三原”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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