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下,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努力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维护稳定的基本途径,紧紧围绕我县中心工作,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增强服务效果为核心,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a,有力打击各种刑事犯罪。2013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96件157人,批准逮捕83件14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70件233人(1件为单位犯罪),审查后起诉140件173人。受理起诉案件数同比上升18%,面对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巨大压力,我们克服困难,狠抓办案质量,通过实施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制度和开展案件评查,严格执行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检委会集体讨论等规定,确保案件审结及时、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讲究宽严适度,注重办案效果。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2013年,对情节轻微、无逮捕必要的8件10人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未成年人犯罪不捕3件4人),对7件8人做出不起诉决定(1件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对86件事实清楚、案情单一、主观恶意小、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建议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
加大涉检信访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领导包案、首办责任制等制度,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受理来信来访64件,检察长接访54次,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特别是在处理南关村集体上访案件中,我们提前介入,指导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成功查处了白某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肯定。实现了连续6年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被害人23人,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工作。我们紧紧围绕提升“两率一度”这一奋斗目标,不断加大履职力度,全年出动宣传车32台次,集中法制宣传6次,展出专题展版4幅,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抽调干警积极参加“平安创建”,对县委安排包抓“平安创建”乡镇,多次检查指导,赠送宣传资料,并培训了治安巡逻人员,促进了“平安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转变侦查理念,提升侦查水平,加大办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涉农资金补贴领域。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0件10人,初查10件10人,立案10件10人,其中大案5件5人,占立案数的50%,同比上升167%。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10件10人,起诉法院10件10人,法院判决11件11人(上年结转1件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一年来,反贪案件初查线索成案率为100%,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 ,无撤诉、无罪案件。所办案件实现了“当年立、当年诉、当年判”的目标,且侦结率、起诉率、判决率均在全市位居前列。
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侵害民生、危害民利领域职务犯罪的监督力度,始终保持对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7件,立案3件4人,其中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1件2人、“家电下乡”兑付涉农补贴资金玩忽职守2件2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3件4人,立案数、侦结数同比上升33%,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件2人,突破了近年来反渎案件有罪判决“零”记录。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抓好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工作。在查处职务犯罪后,及时向案发单位通报案件的查处情况,深入剖析犯罪嫌疑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帮助案发单位查找机制上的缺陷和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和建议,促使案发单位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一年来,有针对性的向发案单位以及民政、农林、国土、城建、国税、地税、金融、电力等职务犯罪易发单位发预防建议12件,先后深入县民政局、地税局、农业局以及电力局、汽标厂等单位和企业开展预防调查14次,形成预防调查报告9件。二是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帮助整改落实措施11项,参与我县民生工程、重点工程招投标以及招拍挂15余次,向工程招标人、投标人提供预防咨询23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229件次,同比上升11.8%。三是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以党校警示教育基地固定阵地和检察机关指定警示教育基地为平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7次,受教育人数1400余人。四是不断创新预防宣传教育手段,在县民政局成功举办了“检民联手、齐抓共防”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还编印《预防简报》、《预防视线》千余份向全县各单位发放。这两项活动的开展,均受到了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打造了我院预防工作新亮点。
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措施,维护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加强侦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咸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活动实施办法》,针对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发生的违法情况,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8件,同比增长69%,公安机关已全部纠正。发《检察建议》21件,同比增长100%。提前介入案35件,同比增长12%。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5案15人,同比增长38%。对4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1件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予以纠正,共纠正漏捕22人,同比增长7%。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通过审查案件,发现漏罪、漏犯,发《检察建议》45份;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被纠正46份;抗诉2件2人;纠正漏犯 23人;总计出庭116次,其中适用简易审程序86件,已累计判决被告人197人。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3件,列席县法院审判委员会共计120件。此外,参与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讨论12件,参与公安机关现场勘查16次,组织观摩庭2次。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 19件,决定立案审查19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1件,已得到市检察院的支持,向人民法院发再审检察建议3件;发审判监督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6件;以上建议均已得到法院采纳回复。支持起诉、督促起诉5件。
加强对监管机关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65人次,口头提出纠正违法90件;初查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件,立案1件2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全年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6人,对没必要继续羁押的3人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并被采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加强检查,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4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积极参与和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发现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行为46件。强化预防监督,实现全年监管场所安全无事故。
四、深入开展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访企优环境、访村促发展、访户解民困、全员转作风”千名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驻百村、联千户、帮万民,转作风、促发展”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上党课、听报告会、看教育片、演讲比赛等形式,引导广大检察干警深入查找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展“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确保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强化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积极探索队伍“分类管理”模式,在县委、人大的关心支持下,4名同志走上正科级领导岗位,1名同志进入院党组班子,5名同志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又落实了4名正科级检察员职级待遇。9名同志通过竞争上岗补充到中层岗位,充实了办案力量,激发了干警活力,把党组对干警政治上的关心落到实处。为检察事业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强化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制定《2013年岗位练兵工作方案》,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庭审观摩、业务培训、理论调研等形式多样的业务“大练兵”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共有50余人次参加了各级各类岗位技能培训。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大力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一表三卡”、重点案件备案监督、人民监督员等制度规定。一年来,全体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办案各个节点实施监督控制,强化了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了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同时也杜绝了办关系案、人情案,从而也保护了干警个人。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改进检察工作
始终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认真向县委和人大报告工作、接受审议,及时向县委和人大报告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事项,使县委和人大得以及时了解检察工作的情况。6月份,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我院近两年来的反贪、反渎工作情况,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我们还进行了专门研究,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二是认真执行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对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和案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三是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12月20日,我们举办了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3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拉近了检察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距离,大力营造人民群众关注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各位代表,2013年是我院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争先创优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院被确定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5名同志受到省市以上表彰。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历来重视、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和做群众工作的意识、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工作会议、县委十六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改革创新,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推进平安三原、法治三原建设。围绕这一思路,2014年,我们要做到六个“牢牢把握”,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 更加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融入到推动我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以及“黄赌毒”等侵害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促进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围绕“平安三原”建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社会治理,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为三原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要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积极查办并严肃惩处职务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民生优先,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坚持以民为本、执法为民,进一步加大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质量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从源头上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查办一批有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促进我县的反腐倡廉建设。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同时,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
四要继续坚持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权威。切实转变监督理念,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加强刑罚执行监督,提升诉讼监督水平。正确处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与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关系,完善与相关单位的协调机制,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
五要继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把规范执法放在突出位置,突出风险防控,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执法制约,加强廉洁自律,确保公正规范、作风清廉。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提高适用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工作等能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三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