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三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紧紧围绕“巩固十强县、加快撤县设市”和“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牢固树立“转隶就是转机”、“从业务看政治”、“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的司法理念,调整检察工作重点,制定《三原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实施方案》,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落实保障举措。
---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积极参与金融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惩信贷诈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1件1 人。健全完善派驻乡镇、企业等14个检察官工作室职责,打通服务基层、服务非公经济“最后一公里”。落实优化营商发展环境任务,先后多次深入包抓的路大路等3户民营企业,听取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商务部门。
---在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查办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坚持以保卫蓝天、碧水、净土为重点,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对沈某贵、吕某文、柏某强等3人非法处置煤焦油1400余吨污染环境案依法提起公诉;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督促监管部门依法整治违法排放空气污染物企业11家,拆除燃煤锅炉6台;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企业1家,排除河道行洪障碍1处。同时,就公益诉讼工作与县监委、国土局分别建立案件移送协作机制,这一做法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以三原景盛肥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重点,着力做好维护稳定和风险防控。该案涉案人员多达数千人,案件标的高达数亿元。涉案群众先后多批次在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以及办案单位上访,防控重大风险压力很大。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县法院、公安局、信访局密切配合,加强办案力量,加快办案节奏。目前,该案已起诉法院8件8人,已判决5件5人,其他犯罪嫌疑人也即将移送审查起诉,涉案群众上访问题也在可控之中。
---在助力精准脱贫攻坚战方面。积极参与政法机关助力脱贫工作专班,突出打击扶贫、涉农领域犯罪,依法起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犯罪6件8人。落实我院包抓的马额发展服务中心和该中心高文村17户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负责扶贫包抓的8名班子成员坚持每周三下乡进村入户,精准帮扶。组织全院干警协助整理村容村貌、打扫卫生6次,协助解决扶贫和环境卫生整治资金23万元。去年七·一前夕,我院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被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党员。去年底,在地市交叉检查中,检查组对马额发展服务中心扶贫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坚持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危害食品药品、尤其是校园食品安全等领域为重点,先后查办土地资源保护案件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件,督促县国土局依法收回52.9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查办破坏林业资源案件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督促监管部门作出补植林木2800余株、罚款40余万元的处理决定;督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平台4家、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3件,紧盯地沟油、病猪肉、非法疫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案件20件。对马某荣、张某平、范某等三人破坏耕地一案,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名被告自愿缴纳了51亩耕地的复垦费53.41万元。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既解决了行政处罚、民事诉讼时效过长、难以执行等问题,也有效打击了犯罪,使被破坏的耕地得以复垦,较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了社会矛盾。
二、坚持依法履职,努力助推平安法治三原建设
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2018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2人,提起公诉200人。重点打击了杀人、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 32 人、起诉44人,分别占批捕、起诉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数的26%和22%,始终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共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32人。在办理李某等15人涉黑涉恶、杨某等9人涉恶案件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团队办理、随时跟进,确保打击“稳、准、狠”。加强与工商、税务、住建、国土等行政监管部门的联系,建立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发现移交、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等制度。深化与县监委、公安局、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信息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深挖细查“保护伞”,努力形成打击合力。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检察长定期接访、巡访下访等制度,推动矛盾问题就地解决。全年受理并妥善解决群众来信来访50件100余人次。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犯罪案件起诉率,最大限度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3件31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8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治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通过 “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传播法治正能量。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市、县政法委有关“六反十打”各批次战役部署,切实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对223名“四类”人员全年回访69次,组织法治教育讲座4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向18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万元。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设立未成年人办案组,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原则,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3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以预防青少年犯罪、防治校园欺凌事件为重点,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东郊、正宜等中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先后为4000余名学生巡回宣讲5 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册,赠送法治宣传图书300余本。
三、强化诉讼监督,努力促进社会法治公平正义
坚持以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为目标,始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中,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13件15人,同比增加30%,其中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9件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捕13人,其中4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追诉漏犯29人、漏罪15宗。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77件。
---在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中,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3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件,已全部纠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5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0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制定的《财产刑督促执行办法》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连续4年位居全市前列。
---在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中,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42件,办结4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结果提请抗诉3件,市院支持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回复1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15件,法院回复15件,全部采纳。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1件,收到法院回复18件,已全部采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连续3年位居全市前列。
四、建设过硬队伍,努力做到严格公正廉洁司法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重点,以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为目标,以担当作为、爱岗敬业为导向,着力建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引领。完善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意见,修订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周一集中学习和党小组学习等制度,改选充实党支部领导力量,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建立党小组长列席院党组会机制,监督促进党组会议事质效。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纪律作风再教育再整顿等活动,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二是坚持以从严治党治检为重点。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办法》,从领导、教育、管理、考核、示范等五个方面,对检察长、班子成员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予以明确和规范。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修订完善请销假、日常考勤、会议纪律等制度,增加纪律作风在考核中的权重,对违反工作纪律、办案纪律、廉政纪律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执行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记录在案、责任追究等规定,确保严格公正司法。运用“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对举报检察干警违纪违法线索,严格按程序查处。去年共初核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举报线索2件,虽无违法违纪问题,但对有关人员均进行了警示提醒。三是坚持以检察体制改革为动力。讲政治、顾大局,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圆满完成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转隶工作。加强纪法衔接工作,先后向监委移交线索2件3人,监委移送起诉的11件13人我院均提前介入。目前,已起诉法院8件10人,判决6件7人,全部为有罪判决。去年9月,我们比上级院要求提前3个月,在全院推行“捕诉一体”改革,制定具体操作规定,积极展开司法实践运用,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落实司法办案责任终身制,去年全院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630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115件,部门负责人办案287件,占办案总数的64%。四是坚持以队伍素能建设为基础。去年,共组织干警参加公益诉讼、司法责任制等各类业务培训36人(次)、庭审观摩3次;为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先后购买各类业务用书16种380余本,督促大家学好法、用好法、办好案;加强和鼓励干警开展法律应用研究,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调研人才库;鼓励和表彰先进,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3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公益诉讼优秀案件承办人,13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
五、坚持依法办事,努力拓展主动接受监督途径
一是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办理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争取重视和支持。去年,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全面工作2次,向县委领导汇报重要案件3次;12月,向县委深改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今年元月14日县委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二是坚持认真客观地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视察和评议。11月,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同月,我们集中走访“两代表一委员”400余人次,主动向“两代表一委员”汇报检察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12月,向县政协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并决定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作为今年政协会议的提案之一;年底,全体检察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接受评议和监督;三是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举办了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邀请41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师生和各界代表,实地视察检察机关、听取工作汇报、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将控告申诉大厅更名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控告申诉、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为一体,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监督。五是全年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91条,公开法律文书13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条,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数18次,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据全省民调测评,我院2018年底社会公众满意度95.94%,同比提升1.15个百分点。
整体上看,2018年我院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在市院考核的29项主要检察业务中,有11项超额两倍以上完成考核基数,有14项超额完成考核基数,其他4项完成考核基数。先后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有11个集体获得县级以上表彰,有12项工作经验被上级院转发。
各位代表,2018年我县检察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对检察改革的关注、对检察队伍的关爱,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检察工作的政治性方面,落实政治建设的意识和举措还不实不细,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还不准不强;二是在从严治检方面,“从业务看政治”、“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理念还没有切实践行,机械执法、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人员“断档”问题加重,队伍梯次搭配不合理,面对办案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要求,法律监督能力不足的问题日益凸现;四是在智慧检务建设方面,检察工作与现代科技融合不够,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的水平有待提高等。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以及各位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六、锐意改革创新,努力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
2019年,按照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部署,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十七届六次全委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会议和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主业,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正风肃纪为保障,努力为新时代三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切实把执法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记“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真正把讲政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之中,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是灵魂、社会效果是关键、法律效果是基础”三者的有机统一。
二是依法履职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厉打击盗窃、抢劫、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破网打伞”,加强协作配合,加快办案节奏,打出声威气势。坚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扶贫涉农领域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平等保护国有经济、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激发企业活力。
三是不断强化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尊重和保障人权,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强化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综合运用打击犯罪、民事抗诉、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是切实提高检察队伍的能力素质。深化司法改革配套制度,推动新型办案组织有效运行,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检察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党纪条规和办案纪律、工作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深化“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专题教育,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化“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严明纪律这个关键、问责追责这个手段,坚持依纪从严治党、依规从严治检、依法秉公办案。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坚持提醒警示、坚持抓早抓小,坚决整治司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等突出问题,确保严格公正规范廉洁司法。
五是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认真客观地向人代会、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并及时答复。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以及社会各界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适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