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3363001 举报专用电话:029-12309
办公室-电话:029-35521837
控告申诉-电话:029-35522000
传真电话:029-35522770
当前位置: 首页>检务动态 > 省院动态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王旭光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发布时间: 2021-02-01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二号〕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选举王旭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1年1月29日           

  王旭光同志简历  

  

   

 

  王旭光,男,汉族,1965年3月生,山东费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一级高级检察官。历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副处级)、审判员、副院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分党组副书记,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20年12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2021年1月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