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纪念设施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作为红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念缅怀英烈、弘扬英烈事迹和精神的重要载体,是中国共产党的红色基因库。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烈士纪念设施,能更好的鼓舞和激励我们砥砺前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英烈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清明节前夕,乾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英烈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查阅英烈保护资料、听取英烈保护现状、踏访英烈纪念设施等形式,以“检察之力”弘扬革命精神、保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
乾县烈士陵园坐落在县城北的罗家岭,始建于1954年12月,为县级重点纪念设施、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原是为纪念1948年西府战役暨1949年解放大西北中阵亡的谢斌、裴云程等十四位烈士修建的。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有关文件精神,乾县县委、县政府扩建罗家岭烈士陵园并改名为乾县烈士陵园,将散葬在我县的30余处零散烈士墓迁入园内。
在踏访烈士纪念塔、烈士纪念墙、陈列馆、墓区等纪念设施过程中,检察干警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并提出纠正意见,建议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烈士陵园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陵园内红色资源能够得到妥善的保护。
“在监督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的同时,我们还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红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工作。我们将以检察之力守护烈士安息之地,以虔诚之心传承红色血脉。”公益诉讼检察官表示。
今日之中国,如英烈所愿;未来之盛世,由我辈共筑。下一步,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行政机关协调发力,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效能,切实维护英烈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让红色资源焕发时代光芒,为赓续红色精神血脉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