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3月14日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秦都区人民法院、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三、坚持数据通报与问题反馈并重,构建质效提升“闭环”链
1.数据通报可视化。一是每月发布《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报告》,结合地区均值、以图表等形式对历史同期数据进行横向纵向对比,明确优势短板。二是制作《业务数据质量提示函》,对高频错误类型梳理汇总制作填录规则指引,确保案卡填录及时、规范、准确。
2.问题反馈动态化。一是建立“问题台账—整改通知—跟踪督办”机制,对核查发现问题24小时内定向反馈至承办人,要求当日完成整改并书面说明原因。二是针对系统性、多发性问题,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将整改成效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实现“发现—整改—提升”良性循环。
通过“三并重”数据核查机制的持续运行,我院2025年一至二月案卡填录错误率同比下降58%,杜绝了案件超期办理,有效实现了“数据质量”与“办案质效”双提升。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内容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识假辨假技巧、网络消费安全等多个方面。检察干警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解答群众在消费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线索,共同参与到消费维权行动中来。
近年来,秦都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在依法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力度,通过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监督、小诊所医疗安全监督、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活动,持续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下一步,秦都区检察院将深化“检察+行政+审判”协作机制,形成多方合力,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筑满意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