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司法厅相关文件精神,近日,秦都区检察院联合秦都区司法局开展对假释、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回访专项活动,主要对2023年1月1日以后裁定假释、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以及2024年在矫的所有假释、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走访。
此次走访假释罪犯6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3人,主要通过查阅档案、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与被走访罪犯面对面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罪犯的社区矫正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对假释罪犯是否能按时打卡、参加集中学习,是否能积极参加社区矫正公益活动以及是否有正当生活来源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解,对暂予监外执执行罪犯身体情况以及病情复查情况进行重点掌握。此次回访共发现问题2个,已当场要求补充改正。
秦都区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