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办案程序,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咸阳市秦都区院案件管理中心立足职能定位,以流程监控为抓手,构建“与案件受理结合、与数据核查结合、与类案指引结合”的“三结合”工作机制,对案件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管、全过程及时预警、全链条规范指引。实现“事后纠错”想“事前预防”转变,“碎片化管理”想“系统性治理”提级。
一、严把案件受理“入口关”,实现流程监控前置化
1、 初审把关与风险预警同步。一是在受理案件时,通过“形式审查+要素筛查”双重效验,重点核查案件材料是否完整、管辖权是否明确、强制措施有无超期、嫌疑人是否在案等关键要素,对材料缺失、程序瑕疵等问题即时提示补正,避免“带病受理”,如,2024年该院通过案管初审将2件异地已管辖案件及时退回公安机关建议移送最先受理地,对21件未移送随案物品案件提示补正。建立案件受理负面清单,明确不予受理的情形。二是依托统一业务系统设置的风险预警类型进行逐项核查,对有风险苗头的案件,及时提醒办案人,从源头减少程序性疏漏。
2、分类标注与动态跟踪结合。一是针对重大敏感、涉众型、新型犯罪等案件标注为“重点监控”,设置办案节点提醒,实时跟进案件办理进度,防止超期、程序空转等问题。二是针对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案件,建立“二次受理审查”机制,确保补查材料实质达标,杜绝借延长羁押借占办案期限。
二、深化数据核查“精准度”,推动流程监控实质化
1、日常巡查与专项核查结合。一是对案卡填录是否规范、文书制作是否完整、流程节点是否超期、节点文书是否制作,由专人负责每天9:00开展“线上巡查”,重点核查,发现问题即时推送承办人整改,自2025年2月底,共巡查整改4类问题70个。二是每周通报,对前一周发现的相关类型化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形成填录指引,定期以书面形式下发至业务部门。三是每月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核查”,围绕涉案财物、量刑建议、认罪认罚等核心数据项,比对案卷材料与系统录入的一致性,形成问题台账并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
2、智能校验与人工复核互补。一是利用系统默认的流程监控项目,常态化监控逻辑不能自洽的案件(如,不起诉案件但系统中无不起诉理由说明书,不批捕案件无不捕理由说明书等),对系统无法识别的复杂问题(如法律适用矛盾、文书说理瑕疵等),由案管部门员额检察官复核后下发流程监控通知书。二是建立跨部门数据核对机制,联合业务部门定期抽检数据真实性,确保“案-卡-表”信息一致。
三、操作指引“标准化”促进流程监控长效化
1、问题归集与定期分析结合。每月召开业务态势分析会,将一段时间内流程监控发现的高频问题汇总分类为程序类、文书类、数据类三类分别进行通报,并对一些典型流程监控问题进行集体学习,针对共性问题(如换押证超期、权利义务告知遗漏等),编制《案件质效提示函》,纳入业务部门案件质效培训内容。
2、动态指引与制度完善衔接。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动和办案实践,每季度修订《流程监控操作指引》,细化各环节监控要点。例如,2024年,案管部门对公安机关针对电子卷宗移送规范、涉案财物处置流程、文书公开等操作新增6项指引。二是建立“监控-反馈-优化”闭环机制,将流程监控结果转化为《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修订依据,形成制度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