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已经成功应聘到一家大型企业,谢谢检察官监督我、帮助我悔改,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牢记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大学生张某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向陕西省秦都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感谢。
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在校大学生张某通过网络认识诈骗分子,禁不住利益诱惑的他,充当了电诈“工具人”,不仅为上线提供银行卡,还通过出租自己微信收款码、支付宝收款码,帮助上游犯罪收取转移被诈骗资金。获得一笔可观的“佣金”后,天真的张某想到,这笔钱这么好挣,不能忘了兄弟,于是拉上自己的同学王某和李某一起参与到犯罪中来,三人分别获得2到4万元不等的违法所得。
在校大学生犯罪必然会对周围同学产生不良影响,此种行为如不严惩,可能会引发其他学生效仿。可一旦批捕,这三个孩子必将失去学业,可能继续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此时,本就清晰的案件事实与证据已经不是重点,摆在检察官面前的问题是哪一个决定更能挽救他们,同时减少社会危险性。
检察官通过提审其三人,观察他们在看守所的表现、悔罪的程度以及听取他们对未来的打算,初步判断他们的人身危险性,再通过与父母谈话,了解其家庭监管情况,确定这三名孩子均是家庭健全有监管条件。最终,2023年9月1日,检察官做出对三名在校生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为了避免“一放了之”达不到稳定的教育效果,检察官在公开宣告不捕理由时,为三名在校生制定了“帮扶”计划,要求他们定期向检察官汇报工作、生活情况,检察官也会随时“关注”他们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
经过检察官长达一年的关注与帮教,三名在校生取保候审期间表现良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认为三人的行为均构成犯罪,结合三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犯罪后表现,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不起诉的条件,为保证结果的正确性,决定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2024年12月19日,在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听证会上,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一名听证员意味深长的说:“孩子,你要相信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善良的,你还很年轻,人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你真正的从这次的事件中成长起来,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好你们接下来的人生之路……”。
2025年1月14日,检察机关决定对三名在校生做出不起诉决定,检察官对其面对面释法说理,让三人明白了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对他们做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给予期望。
一起普普通通的帮信案件,三名刚刚成年涉世未深的在校大学生,一个勇敢的不批捕决定,一次幡然悔过的尝试,一场别开生面的听证会,一纸酌定不起诉决定……。三名本以坠入犯罪深渊的少年,经过重重帮扶与自身历练,终于走出深渊,续航了他们的大学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