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邀请辖区内的秦都公安分局、彩虹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西咸新区公安分局在秦都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共同参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解读培训视频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专家讲解对《指导意见》有了更深的了解,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打下坚实基础。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为依法惩治医保骗保犯罪,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两高一部”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意义重大。
截至目前,秦都区检察院办理此类案件8件23人,严厉打击医保领域诈骗犯罪,确保基金公平合理使用,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利国利民。
通过此次同堂培训,结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明确了医保骗保犯罪定罪处罚、法律适用、政策把握、办案要求及有关工作制度机制等相关问题。确保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要求,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为守护好百姓的“救命钱”发挥出检察担当和作用,是“检护民生”专项活动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