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谢谢你们,你们是人民的好检察官……”6月4日下午,当秦都区检察院张海副检察长把救助金发放到被害人方某某的母亲手中时,老人红着眼眶颤颤巍巍地站起身,手中的救助金燃起了老人对晚年生活的希望。
眼前这位失独老人刘某某系我院所办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方某某的母亲。儿子方某某为了保护朋友被误伤,头部连中数刀。七天的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却因此生活不能自理,手术后遗症无时无刻不再折磨着他。夫妇二人变卖家产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却最终没能留住年仅24岁的儿子。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一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破碎了。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因家庭困难无法给予被害人家属相应的赔偿,被害人的父亲整日精神恍惚,带着对儿子的思念病故了,现家中只剩被害人年迈的母亲一人,无依无靠,生活困难。
我院第五检察部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被害人母亲刘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有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随后实地调查走访核实身份,并对接原办案部门审查材料。经审查,司法救助申请人的情况符合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我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帮助老人申请司法救助金5000元。
同时,我院副检察长张海强调,要全面学习贯彻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持续、深入地把全国两会精神和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中。
第五检察部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要做到“因案施救、应救尽救”, 关注案件发展的事实情况,关注被救助对象的合理诉求,细化救助措施,积极释法说理,确保救助成效。更要转变以往只满足于“程序合法、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真正做到从“输血式救助”到“造血式救助”。
这次司法救助金发放活动,是检察长接待制度的有力实践,更是检察为民的不断前行,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不断传递司法温情。第五检察部会深入贯彻落实检察长指示,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党和国家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大局,为因案增贫、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帮扶。利用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加深群众对司法救助的直接认识,让国家司法救助有“温度”、有深度、有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