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增强“六大”保护实效,秦都区检察院构建多维模式,通过“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履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一是“检察+司法机关”,强化司法综合保护。针对未成年人性侵、校园暴力案件隐私性、敏感性特征,建立“一站式”询问办案机制,与辖区公安会签《办理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未成年人被害人实行“一站式”询问工作机制》,对性侵案件、校园暴力案件中未成年人被害人及证人实行“一次询问”,防止造成“二次伤害”。目前,对5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该中心一次性完成询问。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辖区看守所联合开展入所帮教,助推在押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目前已入所帮教谈话14人(次)。联动公安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悔罪表现、主观恶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目前,已对23名未成年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2人。
二是“检察+政府部门”,形成多维帮教共识。以“相互通报会商、合力干预监护、协同关爱帮扶、互派工作人员”为着力点,与妇联、民政局、关工委等部门在案件线索共享、快速办理、困境儿童救助、心理咨询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目前,与相关部门已签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秦都区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等协议4项,力促各部门保持直线联通,凝聚保护合力。
三是“检察+社会组织”,构建社会支持体系。联合心
理学会共同招募、培育司法社工12人,建立专业司法社工队伍,借助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帮教。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创建由检察官牵头、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的“3+1”家庭教育指导模式,为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提供定制式“康复治理”措施,实现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近三年,依托“3+1”模式,开展帮教50余次,发出《督促监护令》12份,家庭教育指导令16份。聘请“守护少年”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强化“未检+公益诉讼+社会”探索实践。现已聘请“守护少年”未检公益诉讼观察员12名,反馈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条。
四是“检察+一体履职”,释放综合履职效能。以“业务集中办理、团队协同发力”为思路,出台《未成年人检察办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未检案件集中办理的目标任务、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等作出明确规定,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促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多维度平衡发展。近三年,共对21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余元。共办理未检公益诉讼案件5件,磋商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7份。